□韩江子
1月6日下午5时,城管执法人员在湖北天门市湾坝附近执法时,与村民发生激烈冲突,一名在现场围观的男子拿出手机,拍下城管粗暴执法过程,城管人员发现后要求其删除图片,该男子拒绝,城管人员在抢夺手机过程中对其围殴。该男子送院后不治身亡。(《羊城晚报》1月8日)
城管撒野听了不少,但
城管殴人致死却是骇人的。这则新闻中,有个细节让人震惊:数十执法人员蜂拥而至,殴打拍照男子,男子交出手机后,举起双手,但城管的殴打并未结束。这是何等的令人发指!男子有何过错,以致城管非将其肉体消灭不可!举起双手即是投降,连战俘都不能杀,不能侮辱,可是,我们的城管,却硬是突破了人类文明的底线,走向野蛮。这简直是在朗朗乾坤光天化日之下的集体犯罪!
在公开场合,城管执法为什么不能拍照?有什么见不得人的地方?又不是打砸抢,怕什么拍照?不但手机可拍,举起专业相机拍也是正常的。奇怪的是,这些城管怕了!城管执起法来,却连拍个照都不行,像是在“秘密行动”。这些城管莫非是在合法外衣下进行非法活动?
交出相机,你们删除照片就是了,可是,你们还不满足,还要将人往死里打。城管的恶,使人想起一个恐怖的词来———那就是“杀人灭口”。如果真是这样,那么,你们的身份就彻底变了,从“城管”变成“凶手”!
那情景中,气势汹汹的几十名执法人员大概忘记了自己的身份,忘记了自己是执法人员,忘记了自己还是人,而成为了一帮失去理性的“乌合之众”!我们相信,他们当中孤立的任何一人,在平时是绝对不敢如此狂暴、如此肆无忌惮、如此目无法纪的,但何以在此时此刻,敢凭借着人数的优势,恶从胆边生化人为兽呢?这既是社会心理学的一个课题,更是有关部门整治城管等执法人员时不可不特别注意的问题。
经常听到执法人员在宣示“文明执法”,我认为那是高调,吊着嗓子辛苦,请你们将调门放低点:那就是,执法时要允许群众拍照,因为这是群众的权利,也是执法人员没有胡来的最好证据!做到这一点,就配得上“文明执法”四字。
(编辑:日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