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带头精简会议
北京消息2007年的最后一天,国务院办公厅决定带头精简会议和文件,发布了《关于国务院办公厅精简会议文件改进会风文风的意见》。
意见明确要求,国务院印发的普发类文件一般不超过5000字,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普发类文件一般不超过4000字。起草国务院领导
在全国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稿,一般不超过8000字。
精简会议方面要求控制会议数量,对于国务院已经发文部署的工作,原则上不再以国务院名义召开会议进行部署。国务院部门召开的全国性工作会议每部门每年不超过1次,会议代表最多不超过260人。
为防止出现“拖沓冗长”的会议,意见要求对会期进行控制,国务院召开的会议一般不超过1天半,部门召开的会议一般不超过2天;电视电话会议一般不超过2小时。会议程序也进行了简化,尽量少安排大会发言,确需安排的,原则上每次全体会议不超过5个,每个发言时间不超过8分钟。(杨华云)
(编辑:志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