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洪其
辽宁西丰女商人赵俊萍因不满西丰县政府对其所拥有的一个加油站的拆迁补偿处理,编发短信讽刺县委书记张志国,被判诽谤罪。西丰县公安局随后以涉嫌诽谤为由,对采写报道的《法制日报》记者朱文娜立案调查,该局警察并于1月4日赶到北京拘传朱文娜,幸而未果。(1月7日《中国青年报》)
远的不
说,自重庆“彭水诗案”以来,山西“稷山文案”、河南“孟州书案”、陕西“志丹短信案”、海南“儋州歌案”和山东“高唐网案”等几起因言获罪案件随后接连发生,而今,辽宁西丰的“短信诽谤案”刚被媒体披露,采写报道的记者紧接着就面临被拘传并被追究刑责的现实威胁,从而使西丰的这起因言获罪案件具有了更加典型而极端的昭示意义。
上述几起案件在具体情节上略有不同,但在生成机制和核心要素上呈现出惊人的一致性:普通公民、公务员或干部以短信、诗歌、网络言论、上访信件等形式表达对所在地区党政领导(其中多名为县委书记)的不满,在党政领导的直接或间接授意下,当地公检法机关以涉嫌诽谤、扰乱社会秩序为由,对当事人处以行政拘留甚至判处诽谤罪。
某些“县官”长期以来养成了“老虎屁股摸不得”的骄横霸道作风,不但不能容忍辖区内的老百姓对自己说一个“不”字,而且也不能容忍辖区外的任何异己声音,所以,在辽宁西丰县委书记张志国看来,西丰县的商人赵俊萍胆敢和自己叫板,必须将她“从西丰县地图上抹去”,西丰县以外若有人胆敢和他过不去,也必须要受到应有的惩罚。按照这种逻辑,西丰县警方可以赶到北京,将准备找中纪委上访的赵俊萍抓回西丰县,他们当然也可以赶到北京,将采写西丰县“负面报道”的《法制日报》记者朱文娜“捉拿归案”。
有报道说,近几年来,一些地方的县委书记岗位成了腐败“第一重灾区”,如仅在以阜阳为中心的皖北地区,就有18名在任和原任县(区)委书记因卖官受贿被查处。相较之下,从“彭水诗案”到“西丰短信诽谤案”的一系列现代版“文字狱”警示我们,某些地方的“县官”岗位除了有成为“腐败重灾区”的危险,还大有成为“侵犯人权重灾区”的危险。如何依法规范和限制“县官”的权力,防止某些“县官”狂妄恣睢擅权弄法,肆意侵犯公民的表达权、批评权和监督权,是摆在中国社会面前的一个严峻的重大课题。
(编辑:侯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