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骗局
买卖陷阱
5.买商铺后玩失踪
过期追讨违约金
骗术特征:假装买商铺,签合约后借故拖延,甚至玩起“人间蒸发”,意在追讨违约金。
骗局还原
:住在海珠区的何先生欲将手上一商铺出售,通过登广告结识到一位罗姓买主,因急着出售,从速办理,便跳过了中介与罗私下交易。几次接触后,两人把交易金额定为54万元,对方先交2万元订金。起初,罗索要了何先生的银行账号,称通过汇款方式将订金付给他。之后又改口,要求在签合约时支付现金。
去年11月底,两人签下合约。当日交易并不顺利,先是罗某拿不出相应的身份证明,过程中还一再要求何先生使用他带来的笔签约。虽然不解,但见其给2万元订金时显得十分豪爽,何先生并未多想。两人约定次日去公证处(房管局)办理相应手续。次日,罗称没时间,就将公证时间推迟。
两天后,罗某登门说想把合约上的名字改为太太的,希望再签一次合约。在第二份合约上,罗某添了一条新条款———交易要在2007年12月28日前完成。令人不解的是,签好合约后,罗竟玩起了失踪。“每次给他打电话,他不是没空,就说资金不到位,后来干脆关机了。”过了一个月,罗某突然寄来一份“催债书”,称商铺交易没有按约定期限完成,要求何先生赔偿违约金4万元。
何先生感到十分困惑,明明是对方故意不出现,何来自己违约?何先生称,他和罗某先后签的两份合约都没有写明要赔偿违约金,到底是怎么回事?
防骗提醒:任何交易在签订合约前,都要看仔细条款,必要时尽早到相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本报记者 黄宙辉(报料人何先生,四等奖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