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邦国:符合香港同胞根本利益
曾荫权:香港政制发展迈出最重要一步
综合新华社电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29日全票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2012年行政长官和立法会产生办法及有关普选问题的决定》。会议认为,2012年香港特别行政区
第四任行政长官的具体产生办法和第五届立法会的具体产生办法可以作出适当修改;2017年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五任行政长官的选举可以实行由普选产生的办法;在行政长官由普选产生以后,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的选举可以实行全部议员由普选产生的办法。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强调,这是全国人大常委会依法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制发展问题作出的又一重要决定,对于全面贯彻落实“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方针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保障香港民主制度按照基本法的规定循序渐进地健康发展,保持和促进香港长期繁荣稳定,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吴邦国强调,中央始终高度关注和重视香港的政制发展问题。这次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决定,再次体现了中央推进香港民主发展的一贯方针,符合香港同胞的根本利益。
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曾荫权发表声明表示,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为落实行政长官及立法会普选订出明确的时间表,为香港政制发展迈出了最重要的一步”。
(编辑:侯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