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3.5元/立方米,商用3.95元/立方米
本报讯 记者李天君报道:记者昨天从深圳市燃气集团获悉,深圳市民盼望已久的管道天然气价格基本确定,按照深圳市物价局有关规定,从今年12月1日起,深圳市天然气取消暂定气价,执行新价格。新价格为:居民生活用气及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气的
试行价为3.5元/立方米,公用事业单位气价为3.7元/立方米。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试行价试行一年,该局会尽快组织召开听证会,确定价格,让市民放心。
预缴燃气费将多退少补
经广东省物价局同意,并经深圳市政府四届八十一次常务会议批准,深圳市物价局发布了《关于我市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试行)的通知》。《通知》规定,居民生活用气及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气为3.5元/立方米;公福用户(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职工食堂)及使用广东大鹏液化天然气公司照付不议进口天然气的工业用户,用气价格为3.7元/立方米;其他工业用户用气价格按下列作价方式,由供需双方在销售价格(中准价)基础上,按上浮不超过5%,下浮不限的幅度内,协商确定具体价格。销售价格(中准价)=购进价+经营管理费(0.4元/立方米)+利润(0.1元/立方米)+税金;商业用户用气价格为3.95元/立方米。
自去年8月26日深圳市实施天然气转换以来,居民用户一直按每立方米3.95元预缴燃气费。对此,深圳市物价局规定,12月1日执行新价格后,以前预收的这部分费用将以试行价为标准,多退少补。
天然气用户已有58万户
据了解,本次管道气调价仅限于管道液化石油气用户。目前,天然气转换范围已覆盖深圳市六个区,已经完成天然气转换的用户数达58万户,占管道用户总数2/3。
由于天然气与液化石油气相比具有更环保、更安全、价格相对稳定等明显优势,为了让广大管道气用户尽可能地提前享受天然气的实惠,市燃气集团千方百计组织协调人力物力,继续加快居民用户转换工作。
比液化石油气价低近半
自2006年8月起,深圳首次用上了从澳大利亚来的天然气,但因为没有拿到市物价部门的正式批文,一直实行3.95元/立方米的暂定价格。此次公布的试行价,比3.95元/立方米的预收价,低了10%以上;而与管道液化石油气相比,价格优势就更明显了。
据了解,深圳的液化石油气全部购自国外,受国际油价影响,现在15公斤的瓶装气价格在120元左右,而管道液化石油气的价格也已经由15.6元/立方米提升到18.6元/立方米。按照热值计算,液化石油气与天然气的热值比大约为1:2.8,即用户用1立方米液化石油气产生的热值,相当于2.8立方米天然气的用量。按天然气试行价3.5元/立方米计算,使用1立方米管道液化石油气需花费18.6元的用气费,但现在改成天然气后,用气费仅为9.8元,实际便宜近50%。在物价普遍上涨的今天,天然气价格逆市下调,对于老百姓而言,这显然是一个好消息。
(编辑:Winz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