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争到2009年,实现每千户城区居民拥有一个户外广场
本报讯 记者郭尧,通讯员穗协宣、高惠军报道:昨日,记者从广州市委宣传部对中国民主同盟广州市委员会的提案回复中了解到,广州将在全市建一批文化广场,力争到2009年,实现城区居民平均每千户拥有一个标准的文化活动、健身休闲户外活动
广场。
中国民主同盟广州市委员会在《关于设立广州文化广场的建议》的提案中提出,由于文化广场在广州得到重视并发展起来的时间较短,造成了当前不少地方在开展广场文化活动时,不是以公众需求为主导,因而未能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生活需要。因此建议政府部门考虑在天河体育中心、宏城广场、英雄广场、珠江新城海心沙广场和电视观光塔广场等地筹建广州文化广场并定期举办各类文化活动。
市委宣传部在回复提案时表示,按照《广州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十一·五”规划》(征求意见稿)要求,广州市会将文化广场的建设纳入各区(县级市)城市规划中,力争到2009年,实现城区居民平均每千户拥有一个标准的文化活动、健身休闲户外活动广场,每千人拥有户外活动广场面积≥15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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