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文/记者
曾敏妍
跳槽已不是新话题,对工作“从一而终”的观念逐渐式微,取而代之的是动不动就开除老板的“闪跳族”———
所谓“闪跳”,是指频频跳槽,其平均频率快至一年换一份工作。本月初,中新社报道:台湾最新调查发现,去年工作未满一年就自愿离职的高达81.8万人,创下历年新高。带着这组数据给我们的震撼,回过头来看我们身边,确实也有不少换工作如换季的“闪跳族”。在年底跳槽高峰来临之际,他们成为各大传媒争相报道的热门话题。
在一个单位呆的时间短,人力资源经理们觉得是他们“屁股都未坐热就走”,长辈无法理解,朋友每每诧异:你又换工作了?同样在“闪跳”,有的人越跳工资越低,也没有累积到工作经验,甚至在面试时都被拒之门外,有的人却越跳越高薪厚职,渐渐建立自己的职业规划。这些成功的“闪跳族”,在用人单位面前绝口不提跳槽,只有与职业圈子不相干的朋友面前才能松一口气,说:我不是乱跳,是有目标地跳的!
基本守则:有活儿好好干
———“频频跳槽并不可耻,可耻的是以‘好死不如赖活’的心态来工作。”
对于闪跳族来说,不同职位可以为自己拓展视野
搜寻“闪跳族”并不容易,他们几乎“隐形”———对自己“闪跳”一事,绝口不提!无论跳槽跳了多少次,带去招聘会的简历上,永远只写两三个工作经历。平均一年一跳的公关人阿锐说,他是弹性上班的,有时候会同时做两份工作,外加兼职。连他的朋友,也只对他拥有的“多重身份”略知一二。当记者说要采访他,他说:不是不行,但绝对不能用真名见报,不然被老板看到会“好大镬”!
打工仔都知道,老板们不喜欢经常跳槽的人,“闪跳族”有了种种“罪名”:好高骛远、基本功不扎实、忠诚度不足……成功的“闪跳族”在职时努力做好本分,跳槽时也尽量保持低调。
但当记者以朋友身份和“闪跳族”聊天,却发现他们对自己的“多重身份”却颇为骄傲。可可工作四年,第一份工作做了3个月,第二份工作不过半年,两年前转了第三份工作,当大家以为她要安定下来的时候,她又宣布:我换新工作了!
虽然每份工作的时间都不长,但是可可认为自己每份工作都“做足功课”,而且跳槽也有充足的理由。她是念国际贸易专业的,第一份工作找的是对口的外贸公司,主要负责“跟单”,客户都在国外,每天和传真机、电脑msn、电话以及各种单据打交道。而她想做的是跟人打交道的工作,这份背道而驰的工作让她“窒息”。加上主管对她处处刁难,三个月试用期过后,她拒绝了转正。
第一份工结束以后,她好好思考了自己的性格、意愿以及未来发展方向,入职到一个小的公关公司,凭在学校做过杂志编辑、不错的英文,一入公司就当了小主管,负责处理海外高科技产业客户的公关活动。公司规模小,活儿“一脚踢”:现场监控、前期准备、后期跟进……出差北京的半个月里,什么都做,单话费就花了两千多元,这样的强度训练,锻炼她迅速了解公关的工作内容,可也让瘦弱的她越发吃不消,在帮公司完成好一个大项目之后,她以健康为由离开了公司。可可觉得,频频跳槽并不可耻,可耻的是以“好死不如赖活“的心态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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