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原址开发楼盘
本报讯 记者周乐瑞、通讯员陈伟秋报道:广州将分别于2010年前和2015年前将279户工业企业和危化品企业分批进行搬迁或关停,搬迁后原址土地严禁开发房地产!昨天下午,市长张广宁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关于广州市区产业“退二进三”工作实施意见》、《关于
加快市属国有企业“退二进三”工作实施意见》(以下简称两个《实施意见》)。
根据两个《实施意见》,广州需实施“退二”的企业共279户,主要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位于环城高速公路范围以内的10类工业企业,这部分环保搬迁企业将要在2015年前分两批逐步迁出;第二类为限期搬迁的危化品搬迁企业,其具体范围是位于中心城区范围内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存储企业和处于水源保护区、江河湖堤保护区,且属于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
环保搬迁企业和危化品搬迁企业名单分别由市环保局和市安监局等有关部门研究确定,并分批报市政府公布;据举报查实属于上述搬迁范围的企业,经认定也纳入限期搬迁名单予以公布。
这些搬离市区的企业将落脚何处?据透露,目前广州已在增城、从化、花都、南沙、番禺和白云区钟落潭镇等地,选定了广州东部汽车产业基地(增城市新塘镇)、增城石滩工业基地、从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太平镇)、广州石化产业基地(南沙万顷沙镇)、番禺现代产业园(石楼镇)等11个承接环保搬迁企业的产业集聚基地,由企业依法依规选址,重新“安家”。
两个《实施意见》还规定,原址土地原则上应纳入政府储备用地;在符合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经有关部门批准,也可利用原址从事除房地产开发以外的第三产业,但不得改变原址土地的用地性质、权属和扩大建筑面积。对于实施“退二”的国企,鼓励企业利用原址土地建设创意产业园,发展工业设计、室内设计、广告设计、产品设计、环境设计、时尚艺术、产品展示、仓储、物流等生产服务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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