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坊献计
可否0时至6时严令停工拒噪
深夜零时到凌晨6时,能否还个清静给市民?
有专业人士指出:法律的口子开得过大,执法中又存在疏漏与困难;再加上开发商等建设单位和一些施工企业为利益所驱动,导致人们的休息权
、安宁权受到侵犯。要解决这个问题,应加快对相关法律法规的修改、完善,大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建筑法》,小如广州市的相关条例,才能形成一道坚实的“拒噪”法律屏障。
执法人员及部分市民建议:减少夜间施工扰民,能否在法律法规中明确提出,零时至六时,除了抢险,以及技术上要求连续施工否则影响建筑结构可能造成安全隐患的作业工程,其余一律停止;即使重点工程、市政工程,如在居民区附近也不能例外;强调夜间施工一定要持证,但不能以为有了夜间施工许可证,就可以随意弄出噪音,影响居民休息。
具体到广州市而言———
建议将允许货车入城的运输时间作调整,调整为晚上8时到12时;同时允许在白天进行部分市政工程的施工,到晚12时停止。
建议在外环路外设置集中点收集余泥,再转运出去,或是通过水路来运余泥,提高泥头车在城区内的运转率,在规定时间内尽快完成工作量,减少扰民。
建议通过行业的管理手段来管好工地夜间施工问题。比如,工地违法夜间施工累积数次后,管理部门有权吊销或暂停施工单位的施工资质,对其后的评估、发证、验收甚至销售等环节都影响,而不是以罚代管,让施工方有恃无恐。
建议和谐解决工地夜间施工问题。比如,夜间一定要施工时,工地、企业有责任与市民沟通,甚至安置附近的居民到酒店住等,减少冲突。
■他山之石
放权社区人员协助制止施工
西安:在社区环保志愿者中择优组建环保协管员队伍,经培训后向其发放协管证、检查证和挂牌,明确其参与环境管理的资格,使得原本没有执法权限的社区人员有权对夜间施工行为进行制止。
上海:工地夜间施工情况纳入各级文明工地评比考核范围。一个工地因夜间施工违规被投诉3次以上,即取消其参加文明工地评比资格;引导施工企业在现场设置隔音棚等装置。
英国:明确规定“保护公众远离噪音”是施工单位的义务,施工单位要尽可能将高噪音施工作业搬离居民区;如果不行,也必须设立隔音墙。当工地噪音超过140分贝时,必须停工。
■大城小议
问题出在许可上
□唐螂
工地夜间施工扰民之事,从来就不算新闻了。有论家认为,是因为目前违法成本低,执法成本高。对违规工地罚款3000至10000元,对一个工地来说,不过是九牛一毛。
然而,就目前情况看,倘若对于工地的执罚,能够做到查到一次罚一次的话,这个违法成本累加上去,恐怕不是随便什么工地能够吃得消的。
事实上,目前城市中工地夜间扰民所以屡禁不绝,有执法不力之嫌,但归根到底,我看问题出在“夜间施工许可”上。
其一,按照目前有关法规释义,有除国家、省、市重点工程外,对一般商业工程如何如何的条款。乖乖!为什么要除什么重点工程外?现在不管什么工程,都已经按照招投标处理了,就是国际级的工程,恐怕也已经分级承包地建设了,重点工程不是经过严格的预算测算的么?凭什么就能搞夜间施工?越是重点工程,资金的保障越是重点吧,凭什么就一定要让承包商通过延长工作时间来换得金钱的空间?这样的“许可”在保护什么?
其二,从夜间施工许可证的发放来看,重点工程、一般商业工程,市、区建设部门都有权审批发放;主次干道的市政工程的夜间施工,由市政园林局审批发放;非主干道的区属市政工程,由区建设和市政局负责审批发放。天哪!如此多的部门有权“许可”,每个部门许可三两个工地,那还执什么法啊?
可见,夜间施工如果不能做到以纯技术理由一个口子“许可”的话,夜间施工扰民肯定难绝。
(编辑:C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