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如敏
娱乐圈最新一起“潜规则”事件由于事关著名导演胡玫而备受关注(见昨日本报B1版)。男星“丁军”是这样叙述的:胡玫突然给他打电话,说开会,研究剧组的问题,但到了却发现酒店房间里只有胡一个人。胡对他追述了感情和生活上的不如意,然后引诱丁成了她的情人。
这样的勾引模式很老套,但也
正因为老套,反倒容易让人置信。我们在“知音体”文章中,看到的婚外情故事通常也是这样开始,有所区别的是,在丁军个人的语境里,一个强势女性关于不如意的诉说,全没有诉说不幸的诚意,仅仅只是勾引的前戏。
胡玫的叙述当然完全有别于丁军的版本。她坚决表示要追究丁军诽谤责任。但美中不足的是,胡玫的声明居然有些辞不达意的矛盾之处。她说“本人从未考虑要为我不了解的演员丁军,向任何其他导演推荐担任角色”。接下来却又说,丁军妻子武丹丹在2006年初曾向她介绍丁军,委托她为丁军找戏,“因此,我将武丹丹和丁军两人一起介绍给著名制片人郝亚宁、王路,经他们安排,丁军于2006年在何燕江执导、我监制的二十四集《碧海深沉》中担任角色。”这样的前后矛盾让人有些大费思量。如果要无条件地对胡玫“著名导演”的身份保持敬意,那么只能这样理解———胡玫导演在受到无端的人身攻击后被怒火烧晕了头。
受到指控的当事人都会做出激烈的反应,这不足为奇。激烈的态度下包含了两种可能性,一是确实受了委屈;二是用激烈的态度来达到某种掩饰的目的。胡玫之反应激烈,属于哪一种可能,现在讨论好像还为时过早。真相如何,除了当事人,谁知道呢?如果一定要苛求真相,那只有等待法院的裁决。事实上,法院的裁决也只是法理上的对错,胜了的一方也未必就是真相中的无辜者。
近年来娱乐圈盛产潜规则,由于事关下半身,每一次真真假假的潜规则事件都能引来公众的关注,但每一次好像都不了了之。事实上,比谁潜了谁更重要的是,存不存着这样一种可能性———建立一种制度化的约束力,让诬告者受到严厉的、终生难忘的处罚,让潜人者在演艺圈从此再无立足之锥。相信如此一来,真正的和编造的潜规则事件都将大大减少,也免得那些有孩子进入娱乐圈的家长,天天把勒紧孩子的裤腰带当作头等大事。
(编辑:Winz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