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瞿方业
近日,兰州市第25中学因4名初中学生逃课,学校开会决定,家长必须写下保证书,保证家长陪学生一起上课下课,否则就不让孩子上学。(据《西部商报》)
面对学校的决定,3位抹不开面子的家长只好领着孩子回家了,而一名42岁的母亲为了孩子能读书,只好按照学校的要求,从12月17日开始,每天6
点就起床陪孩子到学校“读书”,她忍受着内心的羞愧,坐在一群十几岁的学生中间,听不懂老师讲的古文和英文。学校此举,即便出发点是为了教育学生,但结果不仅伤害家长的自尊,还可能进一步伤害到学生人格的培养。
学校有无权力要求家长到学校陪读呢?答案是否定的,教育法以及其他法律并没有授予学校支配家长的权力,学校如此行为,荒唐而可笑。试想,如果家长工作太忙没有时间陪读,或者身在外地,或者已经去世,难道学校也要家长来陪读吗?当然不能。如果学校非要家长前来,就是滥用教育权干扰他人的正常生活。以此类推,学校有此权力,是不是可以以教育权要求有权势的家长为己谋利?如果能这样,教育权将完全“绑架”家长。
中国传统的教育理念认为,“教不严,师之惰”。而这所学校不反省自身存在的问题,学生犯一点错误就不让学生上课,如此做法是不负责任的表现。根据教育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无权开除学生,学校利用家长对教育法的无知要求家长陪读,是对教育权的滥用,更是对自身职责的放弃。
(编辑:日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