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建议,购房日期界定应以购房合同在房管局备案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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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为何突然叫停执行长达12年之久的“购房入户”政策?此前却三缄其口。据了解,东莞“取消购房入户”消息来自东莞市政府《关于停收城市增容费及取消购房入户政策有关
问题的复函》,该复函以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之名下发到各开发商。文件中透露了东莞出台“取消购房入户”政策的三大原因。
人口快增教育社保负担太重
据该文件透露,按照市府办相关文件要求,东莞市财政局及公安局对目前全省各地购房入户政策情况进行了调研,从2001年起,广东省各市陆续开始实施购房入户政策,近两年已有广州、深圳、佛山、中山、梅州等五个市先后取消了购房入户政策。目前,仍然执行购房入户政策的有珠海、惠州等16个市。据了解,广州、深圳、佛山、中山等市取消购房入户政策,主要是购房入户政策导致城市人口过快增长和带来了教育、社保负担比较重等问题。
东莞市政府相关人士透露,也正是考虑购房入户政策导致城市人口过快增长和带来了教育、社保负担比较重等问题,东莞因此取消购房入户。
土地招拍中已不含购房入户
文件还透露,东莞市公安局和财政局经向东莞市国土资源局等部门了解,近几年东莞市的土地招标、拍卖文件均不含有给予享受购房入户政策的内容,因此,取消购房入户政策不会影响已拍卖商住土地的原定合约条款。
据有关人士透露,也正是因为不影响已拍土地使用等情况,东莞市政府在给东莞市财政局以及东莞市公安局的《关于停收城市增容费及取消购房入户政策有关问题的复函》中,原则上同意取消东莞购房入户政策。
为统一城市增容费相关政策
该文件还透露,根据东莞市府办《关于不再征收人才及随迁家属入户我市的城市增容费的通知》的规定,从2007年8月1日起,东莞市已对按照规定引进的人才及其随迁家属不再征收城市增容费。为了统一城市增容费相关政策,东莞市财政局和公安局建议,从2008年1月1日起,取消购房入户政策。为保证取消购房入户政策能够顺利衔接,在2008年1月1日前已购买商品房的,可在2008年12月31日前,按原规定申请办理入户手续,并缴纳城市增容费,逾期不予受理。购房日期以该商品房的《东莞市房地产交易证明书》签发日期为准。
新政策出台应给市民缓冲期
对于“取消购房入户”政策,很多市民表示质疑。昨日,记者采访了东莞市几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他们也都表示,政府民生政策应该给市民缓冲期。
东莞市政协常委何镜清表示,作为涉及民生等对社会影响面大的问题,应该向社会各方面进行调研,体现决策的科学性。“取消购房入户”政策中提到,购房日期到底以什么为准,应该考虑到东莞办理房产证的实际操作流程需要几个月甚至半年时间的客观事实,要思考它的科学性,如果以《东莞市房地产交易证明书》签发日期为准,将把很多去年和今年购买商品房原本应该能够购房入户的业主拒之门外。考虑东莞实际,购房日期应以购房合同在房管局备案时间为准,比较科学。
东莞市人大代表吕秋玲也表示,购房入户在东莞已经执行了十多年,政府突然要取消,应该有政府的考虑,但是应该给人们足够的缓冲期,购房日期应该以购房合同到房管局备案为准。因为要把相关其他证明办理出来,存在一个客观的较长的时间。从和谐社会的角度考虑,政府应该更多考虑到新莞人对东莞的贡献。目前,很多在东莞买房的人,他们更多还是考虑到孩子读书的问题,能在东莞长期工作,并有条件买房的人,给东莞作了贡献,社会也需要他们,政府应该考虑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韦荪源·
(编辑:敏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