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明年启动,退费标准为6000元/年/人,任教时间为五年
本报讯 记者区健妍、实习生黎晓玲、通讯员赖红英报道:广东省将启动“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政策”———从2008年起,广东高校毕业生签约到农村中小学任教5年,可以逐年退回大学期间学费,每人每年退费标准6000元。
广东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事厅、省编办昨日联合举行新闻发布会对政策进行了全面解释。省教育厅厅长罗伟其介绍,目前广东基础教育每年要补充3万人左右的师资,其中珠三角约占1/3,欠发达地区约占2/3,即农村所需人数约在1万左右。
据悉,参与“上岗退费”支教计划的毕业生,将要与支教地区的教育部门签订维持5年的服务期限。罗伟其表示,以前毕业生不愿意去农村教书,觉得农村教师待遇低。现在的新政策等于“读大学不要钱”,并且所有支教的老师可以享受目前农村教师所能享受到的福利与待遇。
记者了解到,由于协议的服务年限为5年,而退费最高的标准是4年,会不会出现“做完4年拿完钱就走”的情况?对此,罗伟其表示,目前广东暂时没有具体的惩罚措施去对待那些“没有诚信”的违约学生。“我们对广东大学生愿意到农村任教抱有非常深厚的信任。如果真的在政策实施的时候不愉快地出现违约的情况,那么我们也会作进一步研究,不断完善。”
另据了解,毕业生农村支教服务满5年后,如愿意继续留守者将会在符合教师资格的前提下择优录取,而改行的学生目前暂时没有优惠政策,须自谋出路。
“上岗退费”详解
对象: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及暂缓就业的本、专科毕业生(外省生源毕业生须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学士以上学位),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及暂缓就业的广东生源本、专科毕业生。
非师范教育类毕业生通过认定教师资格并被农村学校正式录用后也可享受该政策。非师范生可在高校选修教育学、心理学等相关课程来获取教师资格;在各市县招考教师时,如果非师范生获得许可,也可从教。
范围:适用地域范围和学校类型包括:除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中山、江门7个市(不含恩平)以外的乡镇(不含县城所在镇)及乡镇以下的中小学校。毕业生如到农村民办学校从教,可凭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或劳动合同一样享受上岗退费政策。
6000元标准如何算出?
目前一名本科生平均一学年的学费标准为4500元左右,大专生为4300元左右,每位学生住宿费每学年按1500元计,退费标准定为每人每年6000元,所需经费由省财政统一安排。在高校学习期间已享受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学生,需用以上退还的费用归还国家助学贷款本息。
服务期内不得脱产读研
为了让毕业生专心支教,在五年服务期内,毕业生可在农村学校间流动,但不得从事教育行政管理工作,不得报考脱产本科生和研究生。未按协议在农村从教的,停止退费、退还以前年度已领取的补助金额并缴纳违约金。
(编辑:左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