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河警方与辖内医院建立救治绿色通道及时拯危
本报讯
记者王普、通讯员天讯、实习生张莹璇报道:今年1至11月,天河区发生的命案在去年大幅下降52.3%的基础上,又下降13.5%。命案的下降,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天河警方在打击犯罪的同时,还与辖内的8家较大规模的医院建立了“医疗救治绿色
通道”,医院对警方送来的伤重事主及涉案嫌疑人第一时间进行紧急医疗救治,尽最大可能拯救生命,提高破案率,减少因伤致死命案的发生。
谁都知道,拯救生命,须分秒必争。但在现行体制下,案发现场的事主或嫌疑人在被送进医院后,如果没有入院保证金、没有亲属签字,救还是不救?医生也两难。而如果当事人死亡,客观上又加大了民警破案的难度。
针对这种情况,天河区公安分局想到一个打开“死结”的办法———建立“医疗救治绿色通道”。在天河区政府的支持下,从2004年起,天河区公安分局在全国率先与武警广东总队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等8家医院签订协议,建立“医疗救治绿色通道”,对在办案过程中需要紧急救治的伤重事主及涉案嫌疑人实行优先诊治、优先检查、优先住院、优先服务。
简单地说,当天河区发生伤害案件后,民警接报到场处理,发现重伤者需要马上送医院时,由办案单位立即对伤重事主及涉案嫌疑人开具《同意诊治通知书》,送往最近的签约医院进行救治。
在特别紧急的情况下,办案单位来不及开具《同意诊治通知书》的,经请示分局领导同意后,办案单位的民警向急诊室负责人出示警察证件、登记警号、说明情况,就可以先免除各种手续,医院马上展开抢救工作。办案民警再回单位补办《同意诊治通知书》后交给医院。
警方与医院的协议,明确了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民警不是将伤者送入医院就完事了,还要设法与事主或涉案人员的家人、亲属、朋友联系,帮助医院通知他们尽快到医院支付医疗抢救费用。3年多来,这个协作体系运作良好,共将30余名濒危人员从死亡线上拉了回来。
“绿色通道”实现三赢
开通“医疗救治绿色通道”,会否增大行政开支和执法成本?天河区公安分局负责人认为,在创建和谐社会中,生命比一切都重要。如果受害者或涉案嫌疑人身受重伤,不及时抢救,可能会失去生存权,在这个时候抢救重伤者比什么都重要。开通“绿色通道”未必一定增多了警方的开支,反过来还能大大节省民警侦查的时间和经费,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执法成本。
武警广东总队医院负责人说:“建立‘医疗救治绿色通道’,天河区政府和警方无形中作了信誉垫支。医院安心抢救伤者,事后警方配合追款,医院再也不用担心救人之后出现欠款、逃款的情况,能最大程度地降低伤者死亡率,又保证了医院的经济利益,同时也有利于司法公正,真是一举多得!”
身受重伤的涉案嫌疑人从一位施害者转成弱者,医院、警方能对这类弱者也像普通百姓一样安排医疗资源优先抢救,体现了对生存权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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