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深圳汽车租赁企业由市工商局核发营业执照,营运证则由市交通局核发,交通局不
发营运证,却常以没有营运证为由处罚已营业的汽车租赁企业,汽车租赁行业麻烦不断……
文/图 记者 欧阳四平 全良波 冷雪冰
龙骏汽车租赁公司行政处罚听证会13日
举行,双方就汽车租赁行业的汽车营运证该不该发放、租赁汽车能否配司机、租赁公司将车辆租给旅行社进行经营是否合法等一些问题展开争论。
交通部门再次强调,按照相关规定,交通局不会给租赁公司的车辆发放营运证。深圳一些汽车租赁公司表示,将继续“申讨”之路,甚至不惜和交通部门对簿公堂。
■事件回放
11月8日,深圳市龙骏汽车租赁公司把一辆39座的大巴车租给一家旅行社,送一批香港客人去机场。在车行至南山区桂庙天桥附道的时候,被市交通局运政分局的执法人员拦下。执法人员以没有营运证、非法营运为理由,欲扣留司机的驾照,被租赁公司方面拒绝。两个星期后,龙骏汽车租赁公司收到了一份来自交通局的行政处罚通知书,按照相关条例,最少罚款3万元,最高罚款10万元。对此,龙骏汽车租赁公司的负责人李先生申请处罚听证。
听证会:40多租赁公司助阵

众多汽车租赁公司代表不能够进入听证会现场,只能在会议室等候

没有营运证,租赁公司汽车乖乖候命
本月13日,在深圳交通局法制办的主持下,听证会如期举行。汽车租赁行业人士将此次听证会的结果看作是行业未来发展的风向标,全市500多家汽车租赁公司的经营方式是否合法也在这次听证会上有所争辩。所以当日的听证会吸引了40多家汽车租赁公司的老总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