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先拆后规划的做法,据说并无不妥,反而更有利于加快项目进度
本报今天消息 记者冯小静报道:今天有本城媒体报道荔湾区恩宁路旧城改造规划未获市规划局审批已开始动迁一事,记者今晨获悉,这一做法合乎程序,并无不妥。
据报道,恩宁路旧城改造规划到上周为止仍未获得市规划局的批准
,但在此之前,国土房管局已经贴出恩宁路危破房改造拆迁公告,沿线居民被通知动迁。据记者了解,早在今年4月12日,恩宁路地块的拆迁项目已经得到市政府的批复,5月30日,市规划局批复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6月22日,市国土房管局批准了《用地预审批准书》,整个项目都在有序地推进。
9月,市国土房管局公布拆迁公告,拆迁期限自2007年9月24日至2009年9月23日止。这一公告一贴出,就引起恩宁路居民的强烈关注,这意味着,拆迁正式开始。
据了解,改造规划尚未获市规划局批准,就由市国土房管局就发出动迁公告,这一做法并无不妥。荔湾区区委书记刘平在今年5月明确表示:由区负责推进拆迁安置工作,拆迁安置工作完成后再在社会引资建设。
这意味着,与以往旧城改造需要先规划再拆迁的模式不同,恩宁路作为市政府旧城改造新的尝试,是由区里先把地“拆平”,再交回市里作土地储备,由市进一步规划改造。因此,拆迁工作“走在”规划方案的“前面”,更有利于推进整个旧城改造项目的进度。
对于在规划中如何保护历史文化,荔湾区区长周亚伟也表明了一贯的态度:在完善公建配套设施的基础上,根据所在地段的建筑风格,遵循“修旧如旧,建新如故”的原则,保留西关的传统建筑风貌和肌理。
(编辑:Robb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