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雨
日前,广州白云区警方表示,为了确保元旦和春节安定祥和,将采取五大措施严厉打击各类犯罪,除推出重奖制度外,治安问题和“黄赌毒”情况突出的派出所,还要求每天抓获和收戒不少于1名的吸毒人员。(12月12日《新快报》)
岁末治安形势一般不容乐观。重赏之下必有勇夫,抓现行及时奖励低有五
百、高达千元,想来能达到提高作战士气的目的,激励警察在牢记为民服务、保民平安的职责同时,奋勇出击,对犯罪像秋风扫落叶一般无情。警方的措施无疑给人民群众吃了一颗定心丸。不过,要求某些派出所每天抓获和收戒不少于1名的吸毒人员,值得商榷。
显然,完成1名的指标并不困难,因为这些都是治安问题和“黄赌毒”情况突出的地区,“供应”充足——既然如此,一个入门级的指标用途何在?难道说没有这个指标的平常日子,我们的警察会对吸毒者视而不见、任其逍遥在派出所门外,到新年需要一个入门级的指标来约束以应节?而如果吸毒人员们都因此望风而逃、而匿了,警察们又如何能够保证完成每天1个的任务——“供应”稀缺了,是要他们把本来可以一举擒获的吸毒人员,变成一天抓一个“匀着吃”呢,还是干脆心一横实行屈打成招?
量化的考核方式不是不能的,但绝不是万能的,绝不是放之万事万物而皆准的,否则就是僵化。而僵化的管制方式是要出问题的,这方面我们有着太多太沉重的教训。如果警察为了完成指标而期待着犯罪的发生,就像媒体为了吸引眼球而盼望突发事故一样,不但都是不正常的,而且已经根本违背了打击犯罪、保民平安的本意。
(编辑:日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