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猎德“钉子户”之一的李泽民展示了他认为是不平等的“协议书”本报记者 蔡惠中 摄
本报讯 记者陈学敏报道:昨天下午,天河法院对广州市猎德经济发展有限公司诉李智祥、卢燕生拆迁纠纷二案进行了第二次庭审。此前,天河法院已对此二案开庭进行审理。在第一次庭审过程中,当事人提供了新证据,因此天河法院安排了第二次庭审。
昨天下午开庭前出现了一个小风波——被告方因为不满被告亲属的旁听席太少而一度拒绝上庭,以致法庭方面不得不临时增加席位方可平息,令开庭时间延迟了7分钟。
原告广州市猎德经济发展有限公司起诉认为被告李智祥、卢燕生拒不同意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影响了猎德村整体拆迁计划的进行,增大了拆迁成本,侵害了全村整体利益,起诉要求被告立即清空涉案房屋交由拆除,同时表示按安置方案给予相应补偿。
被告对猎德村整体拆迁改造并无异议,被告李智祥答辩意见主要集中在要求细化合同条款,被告卢燕生(其本人并非猎德村民)则要求享受村民参股酒店等同等权利。
庭审持续了两个多小时。一直备受“争议”的拆迁补偿问题以法庭撤销调解告终。法庭最后得出的结论是:双方意见分歧太大,本庭不再主持调解。作为被告方的拆迁户表示,若今次二审败诉后,“仍会继续上诉”,而且上诉时会考虑请律师为其辩护。天河法院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编辑:日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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