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丫丫 图/春鸣

一天,哈尔滨的张女士带着7岁的女儿贝贝刚走出家门,就听见有人喊:“贝贝,快过来。”女儿急忙答应说:“我在这呢。”这时,一只毛茸茸的小狗跑了过来,跟在后面的中年妇女说:“贝贝,以后不许乱跑了。”原来,小区里有条小狗名叫“贝贝”,张女士生气了,要去起诉。(《新晚报》12月6日)
同名的事多着哩,碰巧这一回是人狗同名。“贝贝”、“乐乐”、“大宝”之类的称呼,是许多小孩的小名,也是人们对小狗狗常用的昵称。况且,小孩本来就跟宠物一样都是可爱的,何必在意与小狗同一叫法呢?倘若要就此事起诉人家的狗,人家还要为自家的狗进行“反狗类歧视”的斗争呢,累不累?这事,充其量是个误会。
当然,恶意的同名,那就另当别论。坊间有个故事称:一对邻居结怨,一家给狗儿起了个邻居的名字,一来气,就骂这个狗东西。如此同名,就不妥了。
(编辑:侯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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