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侨志渔具有限公司解雇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老员工
本报讯 记者 余晓玲报道:有十多年工龄的老员工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东莞侨志渔具有限公司却只愿意签订一年的固定劳动合同。最近两天,因不愿与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该企业竟以“考核成绩无法达到公司的要求”为
由,终止了与20多名老员工的劳动关系,且不论工龄长短,一律只给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突击与员工签合同
最近,位于厚街镇陈屋工业区的东莞侨志渔具有限公司近日也在公司贴出公告:“凡今后仍愿意为公司服务的员工必须与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不愿意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者,视为该员工自愿且自动向本公司提出辞职请求。”
多名员工告诉记者,实际上公司在8月初就提出要与员工签订一年的固定劳动合同,但员工认为自己在公司已经服务多年,有几十名工龄都已超过10年,均不愿意签订一年的固定劳动合同。
从未年底考核绩效
本月3日、4日,侨志公司的员工焦先生、王先生、任女士等20多名员工都收到了企业开出的《终止劳动关系通知单》。记者注意到,这个通知单里面,除了姓名、职务和补偿金额不一样外,理由均是“根据您的考核成绩您已无法达到公司的要求不再续签劳动合同,公司按照规定与您终止劳动关系”。且员工均只能领取一个月的离职补偿金。“我们都干了十多年了,从来都没签过劳动合同,根本谈不上续签?再说,我们的考核成绩十多年都是合格,怎么到了今年,考核就不过关了?为什么我们干了十多年,补偿金却只有一个月?”被解雇的员工多数表示不满。员工焦先生还告诉记者,其实以往他们每年的绩效考核,都是在3月份评定的,年底根本不会进行绩效考核。
补偿金只一月工资
焦先生认为,自己遭解雇的原因,是曾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要求,而企业不同意。据焦先生介绍,这次被解雇掉的20多名员工中,有16名都是工龄超过10年的老员工,最长的有做了16年的。他们希望能与企业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企业则表示,只能与他们签订一年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记者昨天在十多名员工的“终止劳动关系通知单”上看到,补偿金均只有一个月的工资。并且企业要求,员工在接到终止劳动关系通知书的当天,就要到人事部门办理离职手续。
企业做法有悖法律
市劳动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对于有十多年工龄的老员工,企业提出续订劳动合同时,这些老员工有权提出要求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
旗峰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蒋四清表示,企业借“绩效考核”来辞退员工则是行不通的。蒋四清解释,根据《劳动法》第二十六条,劳动者在不能适应某一个岗位的工作时,企业应对其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时,企业才可以和他解除劳动合同,即使是这种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的,也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蒋四清表示,企业也不能当天通知就要求员工当天离职。

上图:员工应利用新《劳动合同法》捍卫自己的权益
施用和/摄
(编辑:健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