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短获奖通知错字两个■所列主办单位无一盖章■网络搜索无相关新闻报道……
本报记者 杨桂荣
所谓高级别的颁奖,其获奖通知居然有两个错别字;喜报落款是“中华大地之歌组委会”,所盖印章却是“中华大地之歌征文评选活动组织委员会”;文中所列主办单位来头甚大,却看不到一
个正式印章;承诺届时有中央媒体与上百家新闻单位进行采访,网络搜索却基本找不到相关文章,而他们称这已是第十三届评选活动……
随着进一步深入采访,记者发现这所谓的“中华大地之歌组委会”漏洞百出、疑雾重重。
疑团一 百来字的通知居然有两个别字
在发给“东菲大哥”所在单位的获奖通知中,记者发现在短短的一百来字的文字中,居然有两个别字。其一:中华大地之歌“十佳新闻人物”奖是一项具有很高知明度的全国性荣誉称号(此中“明”字,应为“名”字);其二:届时,党和国家领导人参加会仪并颁奖(此中“仪”字,应为“议”字)。
为何在如此之短的常用公文中,竟然会接连出现两个别字?广东江门某镇读者neoangel在来信中发出类似的疑问:我也是搞机关文字工作的,知道公文的格式要求相当严格,连我们乡镇政府发的文件都比其正规。
疑团二 喜报通知落款为何与印章不符?
记者发现,喜报与获奖通知的信纸之抬头与落款都是“中华大地之歌组委会”,但唯一的印章却是“中华大地之歌征文评选活动组织委员会”。
如果“中华大地之歌组委会”仅仅只是作为一个“征文评选活动”的组委会,那它有什么资格去评选和颁发“全国十佳新闻人物”大奖?而且,作为一个征文评选活动的组委会,它不去对征文的作者本人加以表彰,却大张旗鼓另辟蹊径对征文中所歌颂的主人公去颁奖,这又为何?
疑团三 主办单位来头甚大却无一盖章
喜报上说,由国家有关权威部委及国家级新闻单位的领导、专家组成的评委会经过了认真评选和政审,既然如此,为何组委会对获奖人的基本情况都不清楚,他们又是否知道该组委会所从事的相关活动———包括给“东菲大哥”寄来获奖通知要求汇款48600元一事?至少,“东菲大哥”在短短的一天之内从“十佳新闻人物”被改为“特邀新闻人物”,是否已经经过了该评委会审核同意?
从所寄喜报中获知,“第十三届中华大地之歌征文评选是……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改革报》、中国民营经济研究会、中国文学艺术联合会中华人物杂志社、中国现代文化学会等单位联合主办。”
显然,喜报中所列的以上单位都应该是合法而正规的社会团体或媒介,但他们是否真的就是该组委会的联合主办单位呢?如果说是,为何他们几个单位均没有在该喜报或获奖通知上盖上红头印章?而且,这几个所列单位,又是否知道该组委会在打着他们的旗号去进行所谓的十佳新闻人物评选呢?这一切,都有待进一步证实。
疑团四 为何网络搜索无相关新闻报道?
在送来的喜报与获奖通知中,该组委会不止一次提到:届时,国家领导人将为其颁奖并接见合影,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及全国100多家新闻媒体将报道大会盛况。
按照常规推理,在网络技术如此发达的今天,如果有全国100多家新闻媒体报道过的“大会盛况”,应该其相关文章在网上将是一搜一大片才对,况且,他们称已经连续办了十三届了。然而通过百度等搜索网站进行搜索,基本上没发现与“中华大地之歌组委会”有关的新闻报道。
疑团五 与“中华大地之光组委会”是何关系?
记者在网络搜索中同时发现,有一个“中华大地之光组委会”,与“中华大地之歌组委会”同在一个地方办公,对外公布的联络电话也是一样的。那么,这一“光”一“歌”之间,究竟是什么关系?根据网络搜索信息,前者已经举办了十二届了,但网络上关于“中华大地之光组委会”的报道也是相当有限的,那些以前被评为“中华大地之光十佳新闻人物”的报道文章,多数只是贴在征文获奖者自己的博客上或其所在单位和公司的网页上。
(编辑:日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