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课“自愿”变成“统一”
本报讯 记者区健妍,实习生郑建培、张颖妍,通讯员赵钊怡报道:在昨日进行的“民声热线·教育专题”的最后一期节目上,广东省教育厅长罗伟其接听了群众对教育问题的电话投诉及心声。
第一个电话来自广州的黄女士。她说:“我孙子在67中读书,国庆七
天假就补了4天课,每天补8节课,每节课收1.5元,每天共收12元,四天累计48元补课费,是否合理?”
罗伟其现场立即连线广州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回答听众问题。教育部门的回应是:“中小学生是严禁补课收费的,对于补课,教育局不提倡,但个别学校因为课程原因给有需要的学生补课,都需遵循自愿(交费)的原则。”
“假期补课收费”,成了国庆黄金周之后的教育焦点话题。家长陈女士向记者反映:“小孩在某中学读初二,数学成绩一向很好。他某天回家和我们说,学校说初二学生以后周六要补一节数学课,‘自愿’原则参加并收费。小孩很纳闷:‘我究竟参不参加补课呢?’如果按照他个人意愿,他觉得‘没有太大必要’。但又担心,万一不参加补课,老师会在课堂上讲一些重要内容。”陈女士和小孩商量再三,最终还是决定“极不情愿”地遵循这个所谓“自愿”的原则,向学校报名参加数学课的周末补习班。陈女士对此很无奈:“自愿交费”补课其实往往到最终都是“统一交费”补课,虽然听起来这并不违反教育政策,但说到底还是抓住了家长和学生的一些心理,将“不合理”变成“合理”。
类似情况也出现在一些“兴趣班”收费问题上。近日三位家长同时反映:“某医科大学附属幼儿园从新学期开始,举办所谓的‘三特色班’,打着英语、数学、识字‘全天候渗透’的旗号,每学期要收取1520元的费用。”同样,培训班声称以“自愿收费”为原则,但最终还是变成“统一收费”。
补课、兴趣班等“自愿”变味“统一”的怪象,因为有着“自愿”的外衣,教育部门往往也感到“没辙”,难以管理。早前,广州市教育局的官员在教育现场咨询会上也不得不承认,因为“自愿”和“家长同意”是一个相对难把握的概念,所以也很难界定类似的操作是否违规。而教育主管部门能做的只是在政策允许范围之内监督这些“补课班”、“兴趣班”在收费、教学内容上是否有违规行为,比如明令不允许“补课”不涉及“新课程”的内容。
(编辑:日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