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国土部此项新规利于防范金融风险,“地王”或难再现
本报讯
昨天,国土资源部正式发布最新版本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39号令),明确规定:工业用地必须通过招拍挂公开方式出让;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必须在完全付清土地款的情况下才能获得,不得进
行按比例分期发放。也就是说,开发商将不能进行土地“分期付款”。对市场而言,动辄成交总价数十亿的地王或将因此大大减少。
据《东方早报》报道,此次规定第二十三条指出:“受让人依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付清全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应当依法申请办理土地登记,领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未按合同约定缴清全部出让金的,不得发放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也不得按出让金缴纳比例分期发放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
此前的11号令第二十三条明确规定,受让人依照出让合同约定缴清全部出让金后,依法申请办理土地登记,领取土地使用权证书,取得土地使用权。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一些地方存在受让人未缴清全部出让金但分期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的情况。
开发商获得部分土地使用权之后进行银行融资并开发销售,而销售回款被用于后期循环开发,如此一来,有限的资金就可以撬动多个项目。“等于说,开发商在这一过程中承担了最少的资金压力,而政府和银行成为大船的两根船桨。”业内人士对此评价。这样一来,很大一部分的风险实际上被转移到了金融机构,如果某个运作环节出现问题,就可能会造成一系列的风险爆发。
分析人士表示,新政策实际上提高了开发商进入土地市场的门槛,对于开发商资本规模的要求显得更高。另一方面,如果土地款必须一次性全部付清的话,动辄数十亿元之巨的“地王”将很难再出现。
(编辑:晓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