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深圳开出的最大金额的违法出租罚款单
本报讯 记者 王志钰、通讯员 马俊报道:近日,宝安区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对龙华街道一出租屋业主木某开出一张金额为6.75万元的罚款单,这是迄今为止深圳市出租屋管理的最大一张罚单。木某对行政处罚决定表示接受,并于9月20日如数上缴了罚金。
2007年1月1日,龙华街道油松社区骏龙新村某出租屋发生一宗绑架勒索案。案发后,当地公安机关迅速展开侦查工作。由于案发地为出租屋,按照有关规定,公安部门与区、街道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对涉案出租屋业主及相关人员进行调查。
经调查,查实涉案出租屋系木某所有,他自2004年10月起将该栋楼的二至八层全部出租给唐某某,但双方当事人并未在法定期限内到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办理合同登记或备案手续,属于违法出租房屋行为。
7月10日,宝安区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在充分调查取证的基础上,依据《深圳市出租屋管理若干规定》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对木某处以租赁约定期限内租金总额20%的罚款,并依法发出《行政处罚告知书》和《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木某某对行政处罚不理解,甚至有抵触情绪,并拒绝签收《行政处罚告知书》和《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宝安区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对其进行耐心细致的宣传教育。8月23日,木某表示愿意接受处罚,但提出减轻处罚的请求。
宝安区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对此案高度重视和慎重,分别召开了两次会议,对案件进行专题审议。为体现处罚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决定对木某罚款人民币6.75万元,并依法追缴相关房屋租赁税费。9月20日,木某如数上缴罚金,并补办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手续。
(编辑:敏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