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乡土文化融入法院审判,萝岗区首开先河
本报讯 记者鲁钇山,通讯员穗法宣、萝法宣,实习生黄依诺摄影报道:昨日,一对因征地补偿款结怨的父女站在作为法庭的祠堂里,百感交集相拥而泣,最终撤诉和好如初。而几位法官,就微笑着坐在他们的面前。这个名叫“云谷祖祠”的祠堂,实际上是萝岗
区法院的一个派出法庭。将乡土文化融入法院审判,这在全国范围内还是首例。对簿祠堂父女冰释前嫌
据了解,今年8月,萝岗区外嫁女钟某出嫁外地20多年,未重新获得在娘家时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亦未再耕种出嫁前所分配的承包地。因索要出嫁前所分配承包地的征地补偿款未果后,钟某怒而将娘家告上法庭,父女对簿公堂,几欲反目成仇。
承办法官摸清该案的症结在于父女多年来的积怨之后,将当事人请至祠堂“云谷祖祠”(即萝岗区法庭所在地)释法明理(见图),最终,在祠堂文化的感召下,父女俩相拥而泣,女儿冰释前嫌提出撤诉。“云谷祖祠”变法庭
萝岗法庭设在已有800多年历史的萝峰寺玉岩书院下,始建于明朝的“云谷祖祠”内。在我国古代,祠堂就是执行家规族法的场所,其作用与现代的法庭一样。萝岗区法庭充分利用这一地缘,探索出别具一格的特色调解。法庭在祠堂开庭调解,将血缘、宗族的亲情,与国法威严有机结合起来,用乡俗民情感化当事人,用法理事理说服当事人,取得平息纷争修复亲情的效果。
萝岗法庭的一名法官表示,这座建在祠堂中的法庭,借力传统文化,创新审判风格,案件息诉服判率几年来一直保持在93%以上,萝岗法庭真正成为九龙镇等当地纠纷和矛盾的“解决中心”。萝岗街一工作人员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自从有了萝岗法庭,到街道、到政府上访的人少了60%以上。”

记者手记:对簿祠堂很管用
“族人有讼,不鸣之官而鸣之祠”,这是萝岗人的传统,也是中国人的传统。
与直接进行诉讼相比,祠堂调解有着诸多优点:方便群众,简便快捷,有助于加快纠纷解决进程并节约司法资源和社会成本;它基于平等自愿,有利于纠纷的彻底解决和预防,并因祠堂的感观作用,可以防止双方隔阂和怨恨的扩大;实在调解不成,当事人仍然可以选择诉讼……
萝岗法院的做法,充分利用了萝岗祠堂的文化优势,将法律的威严与乡俗亲和力合为一体,从而将调解的作用充分发挥出来,这在我们全国上下正在致力建设社会主义法制社会的过程中,无疑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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