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遭拒收可投诉 病好了不能赖在医院
本报今天消息
记者马汉青报道:定点医院限于结算定额,会否借故拒收医保病人?参保人住院,是不是每次都可以将结算定额用足?中山二院及其南院被暂停医保服务,引来众多参保人对结算问题的关注,本报今早特再次邀请权威医保专家对一些切身问题作
解答。
问:医保按人次付费,定点医院会不会因此拒收危重病人?
答:这种情况可及时投诉。按人次结算的办法,已经考虑到大病、小病的费用平衡。定点医院应及时为符合住院条件的参保人办理入院手续,否则有关责任由医院承担。而且,通过结算办法的不断完善,对一些治疗周期较长的几个常见病种,在一级医院还可按天数结算,顾及了双方利益,医院少了拒收的动机。从目前广州医保的运行情况看,医院拒收病人的情况已很少见。
问:是不是住院就可以将定额用足,“不用白不用”?
答:按人次定额结算,只是医保部门代表整体参保人向定点机构购买服务的一种方式,参保病人不要误会一定可以将定额用足。按人次定额结算,体现了一种鼓励约束机构,使医院能够抓紧治疗、合理用药,及早为患者治好病。按照规定,符合出院条件的参保人拒绝出院的,自医嘱出院日期之次日起,按自费病人处理。当然,也绝不允许定点机构将未达到出院标准的参保病人安排出院。
问:定点医院会不会通过加大自费项目来增加收入?
答:专家表示,已经考虑到这方面约束。按规定,凡定点医院向参保人提供医保目录外的医疗服务,应经参保人或其家属签字同意,否则所发生费用由医院承担。同时,一个社保年度内,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费人次平均自费率,三级医院控制在15%以内,一、二级医院要控制在10%以内。
(编辑:晓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