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原宝山区长秦裕被判无期
本报讯 据《财经》报道,9月25日,上海市原宝山区区长秦裕(下图)受贿680万元一案,在长春市中级法院一审开庭。当天下午,法院判处秦裕无期徒刑。

法院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秦裕所收680万元的贿款中,主要包括位于上海市中心的三处房产。这三处房产都是秦裕通过以差换好、以小换大等方式从行贿人处获得,上海福禧投资董事长张荣坤是秦裕的主要行贿人之一。
在调查过程中,秦裕的案情被定义为“情节特别严重”。对于秦裕案的审理,法院也格外重视。“由于要审理秦裕案,其他的案子今日都不开庭。”长春中院一位人士向记者表示。
当天的庭审从早上8时开庭,直到中午12时左右才结束。在经过合议庭的合议之后,当天下午2时许,法院开庭宣读了对秦裕的判决。
此外,长春市中级法院还对原上海市委副秘书长兼市委办公厅主任孙路一进行了判决。孙被控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现金、贵重物品等折合人民币共计500余万元,构成受贿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编辑:何剑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