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三年内建立普通职工工资增长机制
本报上海讯 记者阮巍报道:昨日,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鲍淡如透露,上海新出台一项“三年行动计划”,承诺在今后三年内建立普通职工工资增长机制,进一步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
鲍淡如称,针对目前上海劳动市场上存在的一些影响和谐的
因素,上海市劳动保障局研究制定了《上海市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三年行动计划》。其中八项具体目标,包括进一步完善和谐劳动关系的法规规章、健全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建立普通职工工资增长机制等措施。
鲍淡如表示,普通职工工资增长机制将使企业职工工资增长幅度与同期全市生产总值增长幅度相适应。同时防止国有企业经营者与一线职工工资水平差距过大。企业普通职工与经营者的工资增长幅度必须相适应,如果一线职工没有增加工资,企业经营者的工资也不得增长。劳动保障局将通过社会保障体系了解各企业职工的工资状况,保证《三年行动计划》落到实处,不会成为一纸空文。
据悉,该项《三年行动计划》的内容还涉及进一步完善最低工资保障制度,保证职工的各类津贴,包括高温费、加班费等能够足额发放。
鲍淡如同时表示,备受关注的上海社保基金目前已通过财政专户管理收支,明年还将建立社保基金的信息披露制度,接受公众监督。信息披露的具体内容,包括基金的年收入是多少、总支出是多少、收入来源中单位和个人缴费各占多少、财政补贴有多少等。
据介绍,目前上海各项社保基金已全部通过财政专户进行管理。社会保险费不再从收入账户直接支出,而必须全部转入财政专户,支出时须经依法申请才可转账。同时,上海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将在社保基金的征缴、管理、运营、支出各个环节加强监督。
(编辑:何剑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