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郑思琪,通讯员王创辉报道:见到收破烂的,就说人家收购的电视是他家的;见到卖酒的,就说喝了人家的酒肠胃不舒服;见到理发的,就说用了人家的药水掉头发……一伙无业游民活跃于东莞市虎门镇南栅村一带,专门编制各种各样的理由,对附近的小生意人进行讹诈勒索。记者昨日从市中级法院获悉,这伙犯罪分
子分别被法院判处一年六个月及两年以上有期徒刑。
这个犯罪团伙有十多人,人多的优势一度让他们在实施敲诈勒索时,能够“所向披靡”。
2006年4月12日傍晚7时左右,李某山、高某东、李某伦一行十余人,气势汹汹地闯进了被害人高某虎位于虎门镇南栅冲元村4号二楼的出租屋里。还未等高反应过来,他们指着高的鼻子就是一顿“狂轰滥炸”。按照他们的说法,高收购的一台旧电视,是别人从他们那儿偷去的,是赃物。对此,高要赔偿他们的损失。数目不多,也就3000元。
对于这个莫名其妙的说法,高当然不认。李某山等人立即鼓噪起来,不给钱就砸烂房间里的东西。寡不敌众,自认倒霉的高只得拿出2500元。
四天后,他们又将魔爪伸向了一个经营高粱酒的生意人。罗某桥的高粱酒店开在虎门镇南栅西头村。下午4时左右,李某山、高某东、李某伦等人走进店里,借口一伙伴喝了这里的酒,肚子不舒服,要求罗某桥拿出5000元了断此事。一开始,罗某桥死扛着,不愿给钱。李某山等人当场没拿到钱,撂下几句狠话,也就离开了。几分钟后,他们又返回高粱店,手里还拿着砖头。几个来回,店里的酒缸就被砸烂了。罗某桥发现这伙人真是不好惹,只好拿出2000元,息事宁人。
这伙人整整逍遥了9个月的时间,直到2006年12月6日,终于陆续落网。近日,他们分别被法院判处一年六个月及两年以上有期徒刑。
(编辑:子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