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凌云岚
如果说食物也有雅俗之分,那么对于烧饼的粗食的定位应该是没有争论的。
有很多东西,我们吃的不全是它的味道,而是它背后的那点“诗意”和“格调”。比如秋风起时,故乡的菰菜、莼羹、鲈脍能让张翰兴“人生贵得适志”之叹;又比如汪曾祺谈到春天南方的野菜,引用某诗人的形容:“这是吃
春天”;“吃主儿”王敦煌写每年四五月间,是老北京糕点铺做“藤萝饼”的时候,家里院中的藤萝花开得正好时,蒸出来的饼也是“清香暄软”。
不过要让烧饼进入以上风雅食物的行列,就有些勉为其难了。啃着烧饼的人,最适合的场所是在路边,最恰当的身份是苦力,因为便宜、能充饥,谁会去在意一个烧饼的滋味呢?但是烧饼又确实成为小说中常见的道具,这大概是因为我们过的是平凡人生,也就避不开这类带着世俗气息的吃食。周作人说他读《一岁货声》,觉得北京小贩的叫卖声中蕴含着平民生活的风趣,虽不富丽却也丰厚温润,因此像烧饼这样的平民食物也不乏“可审之美”了。
因此想起艾芜来,他是能把烧饼的基本功能———充饥写到淋漓尽致的一位。一个饥肠辘辘的少年,好不容易把自己的草鞋卖掉换来两百文,这寒素的一点财产当然是配烧饼比较好,所以在饼摊上精心挑选了两个大点的:“头一个饼,连我也不明白是怎样啃完了的。第二个,我得慢些嚼。咬了一口,从饼心里溢出来的热香,也已嗅着。越吃越好吃,完了,还渴想要,觉得有点不对,像悭吝老头子警告放浪儿子那样的心情,竟也有了。”饥饿感能够使最普通的食品也变成人间的至味,这是艾芜给我们上的一课。
相比之下,老舍的烧饼不那么“悲壮”,也更富平民生活的风味。老李从乡下把太太孩子接进城,忙了一天,最后出去买晚饭。买了二十个烧饼和一屉包子,最普通的吃食,那卖烧饼的好像应该是姓“和”名“气”,让与市井小民隔阂的老李一下子感受到这种凡俗生活的痛快之处。至于烧饼到了家,男孩子“好似烧饼味还没放出来,已经入肚了一个”,“然后一口烧饼,一口包子,一口花生米”,吃尽了烧饼包含的热闹和温暖。
写烧饼本身的滋味,也就不过如此了。写烧饼却带出背后的人来,却是汪曾祺的本事。《八千岁》中的八千岁节俭了一辈子,不管是店里师傅吃的晚茶,还是待客用的点心,一概是草炉烧饼。这烧饼是“一箩到底的粗面做的,做蒂子只涂很少一点油,没有什么层,因为是贴在吊炉里用一把稻草烘熟的,故名草炉烧饼”。这饼吃起来没有什么味道,胜在便宜,也实在。八千岁灌粗茶、就烧饼,是他人生的享受。节省了一辈子的八千岁偏偏让人给诈了八百元钱,其中两百做了一桌满汉全席,当晚又是吃晚茶的时候,儿子奉上草炉烧饼,八千岁把烧饼往帐桌上一拍,大声说:“给我去叫一碗三鲜面。”
第一次从“三鲜面”这么普通的食物里读出奢侈、孤掷一注、心痛、惋惜……种种复杂的人生心态,说起来,也多亏了那两个草炉烧饼。
(编辑:健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