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洁
上海“步行交通规划”提出,干道上应以“快行”为主,在效率与安全的基础上推动“快慢分行”;在生活区、商业区则以“慢行”为主,限制机动化,在舒适与安全的基础上开展“慢行改善”。鉴于目前上海中心城区普遍存在“人车冲突”现象,“人车分离”势在必行。(9月23日《文汇报》)
随着汽车
的普及,城市机动车道越拓越宽,而非机动车道以及人行通道受其挤压越来越窄,一些城市甚至直接将一些路段的非机动车道和行人通道彻底取消,改为机动车专用道。至于交通路口红绿灯的设计,也完全以便于机动车快速通过为准则,越拓越宽的机动车道,供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过的绿灯时间却只有十来秒,年轻人都必须一路小跑才能勉强通过,老年人和行动不便者常常只能望路兴叹。
不难看出,在当下的交通规划理念中,机动车的通行无疑享有最高的优先权。但是,非机动车、行人同样是交通规划中的重要课题,至于“路权平等”更应成为交通规划策略的基本出发点,而“保障安全”更是交通规划科学的首要前提。参考国外的交通规划策略,同样需要追求机动车的通行效率,同样需要确保非机动车和行人的路权,两者却并不像国内这样如同“鱼和熊掌”无法得兼。相反,“机动车专用道”和“非机动车专用道”的规划几乎是并行不悖的,车走车道,人走人道,人车分离也成为最基本的规划理念,非机动车道除了安全通行之用外,甚至成为人们骑车或步行健身的好场所。
基于上述视点,在国内人车矛盾日益激化的当下,在人的通行权利甚至通行安全都遭遇机动车的威胁时,如何让人车和谐相处,如何让交通规划真正眷顾到各方权益,并将人的安全与权利作为交通规划的首要考量,我们的交通规划理念显然更有必要及时反思。在这方面,上海的交通新规或许值得国内城市“借鉴”。
(编辑:日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