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琳
“十一”眼看到了,对某些靠游客吃饭的商家们来说,这是一个不可错过的“宰人周”。陕西西安市临潼区假日办提前投入黄金周工作,出台了9项贴心服务措施。其中的一个举措就是,为了不耽误游客的行程,该区工商部门拿出了10万元,准备用来垫付游客购物的损失。在工商部门先赔偿之后,再对违规的当事
人进行调查处理。(9月20日《三秦都市报》)
大凡旅游,在行程上都有周密的安排,游客通常都不会为自己留出几天专供投诉和打官司用。游客维权难,难在时间不便、交通不便,而寻求救助的程序又总是呆板、繁复,让你没了脾气。正因为旅游中的购物纠纷有着不同于一般购物纠纷的这些特点,才需要我们的行政执法部门和司法部门想游客之所想,急游客之所急,在法律的大框架下尽量简化维权程序,因应游客维权的特点,并尽可能体现迅速和公正。这个“游客投诉,工商先赔”的措施在众多旅游城市也不多见,应该说表现了有关部门站在游客的角度思考问题,并试图解决问题的积极姿态。
然而,救济途径再便捷,纠纷解决再迅速,也仅仅是纠纷发生之后的补救措施。因此,旅游地的管理者加强日常执法,注重打造一个交易公平、服务优质的购物环境,才能最大可能去预防和减少消费纠纷。但愿“游客投诉工商先赔”不仅仅限于“黄金周”,也但愿有更多快速解决旅游纠纷机制出台,让游客能够在制度的保障下高高兴兴地踏上旅程。
(编辑:日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