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林
公众承受的各种年检如影随形无处不在,可我们什么时候看到过政府的管理以及政府收费的合法性受到过人大的年检?似乎政府管理和收费有一种不证自明的天然合法性,存在即合理,根本不必接受合法性的拷问
办个牌照要先缴纳个体劳动者协会会费,以后每月还要交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国税、地税
等……这些费差不多占了许多个体户月收入的一半,压得他们喘不过气来,又不知道交的管理费干什么用,过高的收费已使我国的个体户每年递减87万户———针对这种恶劣的收费生态,近日广东律师郭生平上书广东省人大、省人民政府等相关部门,建议取消已成工商部门“小金库”的个体工商户管理费。(9月18日《中国青年报》)
这是一个民权彰显的时代,一个标志是公众面对公权力时不再唯唯诺诺,而是开始以各种方式质疑一些政府收费的合法性:有的以上书的形式炮轰养路费违法,有的以起诉的形式拷问不公的火车退票费,有的撰文质疑艾滋病强检收费合法性,有的联合人大代表质询公路收费的合法性,如今又有人质疑个体工商户管理费了———这些来自民间的质疑固然能撼动一些收费的合法性,但相比政府收费的繁多和复杂,这些零敲碎打质疑的力量太小了。
就拿个体私营企业的负担来说,政府征收的各项税费和基金多达375种,这还不包括各种摊派、赞助、协会收费等等,其中许多都缺乏合法性。依赖民间一个个以上书、起诉等形式质疑的话,收费规范化不知要等到猴年马月。在混乱的收费语境和许多收费缺乏合理性的现实下,应该有一个类似年检制度对那些政府收费进行定期的合法性审查。
我一直很奇怪,老百姓的许多事情都需要经过公共部门和管理者的“年检”,所谓“年检”,也就是定期的合法性审查了。司机的驾照需要年审,媒体从业资格证需要年审,残疾人证需要年检,就业失业证需要年检,低保资格需要年检,安全检查需要年检,养狗需要年检,企业法人需要年检,建筑企业施工资格需要年检———公众承受的各种年检如影随形无处不在,可我们什么时候看到过政府的管理以及政府收费的合法性受过人大的年检?似乎政府管理和收费有一种不证自明的天然合法性,存在即合理,根本不必接受合法性的拷问。正因为政府收费缺乏“年检”,于是养路费可以违法征收6年,个体工商户管理费规定可以暂行20多年,许多公路收费可以超期收费十余年。
百姓的许多资格要在“不合法假定”中接受政府的年检,政府收费如此庞杂,又是如此混乱,没理由不受到年检的约束,没理由假定其天然合法!一方面,在“行政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利益化、部门利益法制化”的部门牟利取向下,执法经济泛滥成灾,政府部门从各自利益出发,自己给自己创设收费权,滥设收费项目和标准,许多收费带着浓厚的部门利益色彩,应通过人大定期的合法性审查遏制这种取向。另一方面,中国社会正处于一个历史上发展最快的时代,不少收费当初设立时很合理,但如今已成为经济发展的巨大障碍,比如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就异化为部门小金库,养路费也异化成了“养人费”,应通过定期的合法性审查取消那些完全异化为罚款养人的收费。还有,不少政府收费与公众的纳税是重合的,公众纳税后,应有权免费全部或部分地享受一些公共产品,费用已经包含在纳税中公众无需再付费,而有些部门则以收费向公众重复征税,应通过合法性审查清理那些重复收费。
(编辑:日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