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总局调整饮食娱乐等八行业企业所得税税率
本报综合消息 国家税务总局昨天下发通知,对采取核定方式征收企业所得税的饮食、娱乐等8个行业的应税所得率标准进行不同幅度的调整。
其中,娱乐业下调至15%-30%(原为20%-40%),饮食业下调至8%-25%(原为10%-25%),批发和零售贸
易调整至4%-15%,农林牧渔业则调整至3%-10%,其他行业的税率都有不同幅度的降低。通知明确,新标准从今年1月1日起执行。
税务总局明确,地方税务局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本通知规定的应税所得率范围内联合确定本地区的具体应税所得率。但房地产开发企业仍需按照10%至20%的税率区间来征税。
根据征收法的规定,一般不具有查账条件的企业,都使用核定征收的方式。专家分析称,实行核定征收的企业大多为小企业,国税总局此次下调对于广大中小企业发展将起到扶持作用。
据估算,以一个月收入10万元的小型餐厅为例,按照以前的最低应税所得率10%来计算,若减税到8%以后,餐厅每个月可少纳税6600元。
(编辑:日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