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问题:放任宠物自由活动 吓别人也会伤自己
广州的“有狗一族”们都有晚饭后遛狗的习惯。但记者在多个小区观察发现,疏于看管,让其自由活动的为数不少。
刘先生夫妇是华景新城的遛狗“常客”。记者见到他们时,正看着两只“萨摩”在不远处奔跑、嬉戏。这两只狗喜欢朝一旁经过
的行人高吠几声,虽然“只闻雷声,不见雨点”,但足以让人虚惊一场。夫妇赶忙过去喝住了狗,显得有些尴尬。“住在小区里面养烈性的大型狗是不应该的。”养狗十多年的杨小姐说。杨小姐自家养的也是大型狗金毛:“金毛的性情很温纯,不过平常带它出去的时候我都会系上狗绳,毕竟一些人看到这么大的狗还是会害怕。”
华南农业大学兽医系的陈义洲老师说:“动物毕竟是动物。”陈义洲提醒狗主注意,很多人认为自家的狗和主人很温顺,不会咬人,这个想法是错误的。尤其夏季是猫狗的发情期,情绪波动较大,而且天气炎热,狗身上又没有汗腺,会表现得十分烦躁,不管是外人还是自家人都容易被咬伤、抓伤。因此,要避免在这些非常时期与狗过于“亲密接触”。
放任宠物自由活动,也容易给宠物带来伤害。就在记者采访的当天,华南农业大学兽医院就接到一宗事故:主人遛狗不牵绳,结果狗被邻居小车压成瘫痪!
点评:一条狗绳,牵动的是一根公众安全的神经。多替别人考虑一点,手中的这条绳子或许会捏得更紧一点。
责任问题:视宠物为一时玩物 “始乱终弃”大有人在
流浪猫流浪狗问题在广州越来越严重了!某宠物俱乐部的负责人黄小姐说,一只猫或狗有十多年的寿命,决定饲养之前,需要慎重考虑能否尽职尽责,善始善终。“现在很多主人缺乏公德,都只是把宠物当玩具,一旦给他们带来了麻烦,就置之不理”。
超过50%的主人都会对宠物始乱终弃!黄小姐介绍,她的狗场有34只狗,其中28只是被人遗弃的,有一位主人曾经在买狗的时候说:“我从小就喜欢沙皮狗,它是我梦想中要养的狗。”可是这位主人的梦想也只不过是维持了1年,就把狗丢弃了。
黄小姐说,曾经有一对夫妇养了一只小母狗,小母狗配了种怀孕快到生产的时候,女主人也怀孕了。于是向来不喜欢狗的丈夫就想把小狗丢弃,而且丢弃之前还把小狗带去医院让小狗流产,尽管医生认为这样做很危险……
华南农业大学的陈义洲老师表示:宠物是生命,饲养意味着一种责任;目前所有的问题归根到底还是人的问题。
点评:弃婴尚且不能杜绝,何况猫狗乎?生命不是玩具,在这个意义上,人和动物是一样的。
管理问题:日常管理尚未落实 广东将有新规出台
近日,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长鲍遂献表示,饲养宠物是公民的权利,在对待饲养问题上需要平衡各方利益,但在限养、执法过程中要严格、文明执法,防止因为执法不当引发饲养人不满。“国家对养宠物问题历来的政策是限养而不禁养。”鲍遂献表示,目前群众反映比较集中、比较强烈的问题主要是犬伤人和扰民。对于这两个问题,公安机关将依照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追究当事者治安甚至刑事责任。
北京大学法学教授白建军认为,我国目前对养犬人承担刑事责任的规定只有一种,就是当养犬人可以控制自己的犬时,故意地放纵或者指使犬去伤人,可以按照刑法中的“故意伤害罪”去处罚。至于犬主人在无法控制犬、自己又没有主观故意时造成的犬伤人,只能按照实际损失赔偿,并处行政处罚。即使要加大处罚力度,也必须限制在行政处罚范围内,绝不能任意动用刑罚手段,这是治理养犬的底线。“法律有它自己的规律和延续性”,北京大学法学教授佟强称,不应该有问题解决不了时就求助于重罚,我国目前并不缺少对养犬人的责任规定,也不是处罚力度不够,而是这些规定没有得到落实。对犬的管理不是常态的,而是运动式的。如果无法落实日常管理,有关整治行动一结束,所有的问题还将固态复萌。
据悉,广东省、广州市都将出台新的管理条例,对家庭饲养宠物进行严格监管,时间最迟会在明年3月。新条例将包括对农村地区家养宠物的管理内容,并会适当收费;广州自行制定部分预计在10月公布,将专门针对大城市实行差异化管理,宠物的种类、体积等,收费会与全省的有所差别。
点评:“狗似主人行”。管理宠物最终要落实在主人身上,处罚违规者是个办法,但不应是唯一出路。以德育人或许方能提升“狗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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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晓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