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东阳
安徽人朱长军开车到浙江省杭州市时,碰上路人主动要求搭车,收了6元“油钱”,才开出100多米,就被巡逻的城管执法人员拦下。自认为帮了忙、甚至是“双赢”的朱长军不曾想竟因此被罚两万元,理由是涉嫌非法营运。此案日前在杭州下城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后,引起社会广泛争议,特别是一些城市“拼
车族”。(9月8日《中国青年报》)
按照我国现有道路运输管理的有关规定,相关部门称,只要是收费的拼车,无论是支付加油费,还是给包香烟,都是违法的,属于客管执法部门打击的对象。然而,相关规定尽管严格,但是拼车在不少城市却日益升温:在方便搭车者的同时,它减轻了私家车主燃油、养车压力,缓解交通拥堵,节约能源和交通成本,减少尾气排放,降低污染。
在国外,“顺风车”(即拼车)行业发展得相当成熟,大的顺风车公司都设有分支机构。在德国、新加坡赶上交通高峰期,私家车空车上路甚至会被罚款。美国也有类似规定。在韩国,不仅私家车,就是出租车也可由多位乘客“拼车”,称作“合乘制”。在欧盟内部,甚至有从德黑兰拼车到伦敦的业务。
为何拼车在国外可行,国内却不行?有种观点认为,这是因为“拼车”缺乏相关的法律,也诸多隐患等。此说有一定道理,但任何一个新的行业都不可能一下子规范开来。对拼车也重手,也于情于理不合:在当前城市公共交通既不够廉价又不够便利的情况下,我们为何不可以对这种有利于乘客、车主、社会的拼车行为给予一定的宽容?为何不对于这种事实上比较盛行的做法予以引导,而是拼命扼杀呢?扼杀之下,我们又有什么理由再大谈节能减排?
对于许多事情来说,确实是“办法总比困难多”,看似困境重重的拼车问题,其实也不过如此。国外对于此问题的成功经验,我们完全可以大胆拿来借鉴。
(编辑:日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