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中院《关于建立执行威慑机制的调研》通过最高法院验收
本报珠海讯 记者林丹、通讯员黄莎莎报道:珠海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建立执行威慑机制的调研》通过了最高人民法院的验收。据称,最高人民法院将在此基础上形成相关司法解释。
去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13个2006年重点调研课题,并向
全国范围公开招标。珠海中院院长董?申报了《关于建立执行威慑机制的调研》并中标。珠海中院成立了课题组,通过统计分析、实地考察、文本筛选、问卷调查、召开论证会等方式调研,于今年3月完成了22万字的调研报告。
事实上,在夺标前,珠海中院已经在研究“执行威慑机制”的建立。一些“老赖”扬言:“贷款就是纯利润!”胡法官是课题组的成员,他说:“执行难一直没解决,为什么呢?因为机制有问题,使得执行的效率很低。我们的执行都是由法院直接执行,这就遇到了欠债人逃债,地方保护等许多问题。而在法制建全的国家,如果你欠债100万元,法院判决后你主动履行债务你就还100万元,如果由法院强制执行你可能就要还150万元,其中50万元就是赖账的成本。而中国的‘老赖’赖下去可能1分都不用还。所以我们要研究建立威慑机制,迫使欠债人自动履行债务。”
课题组认为,执行威慑机制是指国家立法和司法机关通过加大执行力度、增加被执行人的责任、提高被执行人强制执行成本等途径,增强强制执行对尚未进入执行程序和已经进入执行程序的债务人的压迫力、约束力和追及力,从源头上解决执行难。
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说,这个调研也是在实践基础上的调研。“我们在探讨由法院裁定执行,拒绝执行就是刑事罪,那就要承担刑事责任,要坐牢,同时还要加倍偿还,增加他们‘赖账’的成本。通过曝光及与金融机构的联动,让‘老赖’贷不到款买车、买房,高消费会被追查,注册公司也遇麻烦。总之通过降低他们的社会信用,减弱他们的生存能力。悬赏那些举报欠债人藏匿财产的举报者。”珠海中院去年曝光了103个“老赖”,其中14个“老赖”自动履行了债务,15个主动申报了财产。“‘执行威慑机制’就是一把挂在墙上的剑,不战而屈人之兵为上。”
(编辑:y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