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桂试行房东为房东购买保险举措,房东房客均受惠
本报讯 记者傅堂牡报道:租用出租屋的流动人员,在屋内发生伤亡等意外后又无法找到家属时,谁来为事故埋单?这一难题,一直困扰着从事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的部门。
而今,这一难题在顺德容桂得以破解。从本月开始,容桂将率先试
行房东为租户购买保险举措。该街道于本月上旬开始在容里、华口、桂办、高黎等社区进行试点。房东每年交纳10元,租户若发生意外,将获得最高2万元的赔付。
发生意外房东棘手
容桂作为顺德的经济重镇,辖区内有超过26万的外来务工人员,绝大部分住在出租屋。目前,容桂已有出租屋超过2万户。负责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刘主任告诉记者,出租屋每年都会发生几宗令房东难以处理的意外。例如,2005年12月,两名广西女工向房东阿良租了一间小屋。三天后,在屋内的两女工煤气中毒身亡。她们身无分文,按照治安管理条例,处理后事的费用由房东阿良承担。但阿良还没有收到两女工一分钱的房租!
刘主任说,除此之外,外来人员一旦发生意外伤残等事故,巨大的经济压力也令他们雪上加霜。2005年,一暂住人员在雨天被倒塌的围墙砸死。因为不属工伤,家属得不到经济补偿。家庭因此更为贫困。
只交十元双方受惠
经容桂流动人口管理办和保险公司多次磋商,终于达成了一个既保障外来务工人员的人身权益,又能为出租屋主分担风险的办法:10元钱买一份保险,投保期为1年,房东为租户购买。租户如出现疾病、意外事故导致残疾或故世的,保险公司将分别赔付1000元、1.5万元和2万元;故世的另有3000元丧葬费。
负责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刘主任介绍说,这个举措并没有强制性,由房东自愿购买,最多可为每位租户购买5份。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容桂支公司总经理助理伍杰鸿说,如房东不愿意为租户购买该项保险,租户也可自行购买。租户一年交20元,就可以享受与房东为租户购买的一份一年10元的保险的同等赔付。
租户安心房东欢迎
记者了解到,容桂几个试点社区的许多工作房东,对流动人口管理办设计的这一服务措施普遍表示欢迎。
华口出租屋屋主黄先生说,一年10块钱并不多,关键是能让租户安心,自己的生意也好做。同为华口出租屋屋主的苏先生说,别人租自己的房子住,出了什么意外情况,自己在经济上和精神上都要增加负担。现在给这些租屋的打工者买份保险,至少他们的人身安全有保障。“他们高兴,自己也安心”。
(编辑:志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