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幕交易认定办法》、《市场操纵认定办法》试行
本报讯 中国证监会近日就内幕交易和市场操纵案件调查及认定组织了专题培训,中国证监会副主席范福春就此指出,近一段时期以来,证券市场违法违规现象有所抬头,内幕交易案件增多,操纵手段花样翻新,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损害广大投资者利益
。对此,必须依法严厉查处,坚决遏制案件高发的态势。据悉,证监会已在法律规定的基础上,借鉴发达市场经验,针对目前市场情况,进一步制定了内幕交易和市场操纵的认定标准,《内幕交易认定办法》、《市场操纵认定办法》已经试行。
《内幕交易认定办法》对内幕人的认定作了细化,补充了内幕人、内幕信息的范围,对当然内幕人、法定内幕人、规定内幕人和其它途径获取内幕信息者的举证责任进行了合理划分。《市场操纵认定办法》将一些典型的操纵手法,如虚假申报、抢先交易、蛊惑交易、特定交易、尾市交易操纵等行为纳入了认定范围。这两个《办法》已试行一段时间,对调查、认定工作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范福春指出,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我国证券市场发生了深刻变化,但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也有新的表现:股份“全流通”后,相关各方对股价更为关注;公司并购、资产重组越来越多,各种内幕信息自然会增多;市场规模扩大,投资者交投活跃,通过各种方式影响股价并从中获利的动机随之增强。近一个时期,内幕交易和市场操纵的案件有增加趋势,并呈现内幕交易更隐蔽、市场操纵形式更多样、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交织一起等新的特点,给证券执法工作带来了巨大挑战,证券执法任务十分艰巨。
范福春指出,证券执法部门要积极研究如何更好地配合公安、司法部门开展工作,共同建立适应我国资本市场需要的执法协作体制,提高对证券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效果。
(严丽梅)
(编辑:敏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