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塘风
3日早上,广州市整治“六乱”夜间执法队副队长、年仅45岁的李志军猝死家门口。根据法医鉴定,李志军死于突发疾病,无其它外力作用。据他的同事介绍,广州市7月1日成立整治“六乱”夜间执法队以来,李志军连续65天每晚工作到次日凌晨三四点,故其同事推断是积劳成疾所致。
(昨天本报报道)
这则城管副队长猝死的新闻,在网上引来纷纷议论,一些跟帖还极其情绪化,甚或有失厚道矣。当然,这是耐人寻味的。笔者于此想替猝死的城管副队长说几句公道话。
李志军,他首先是一个人,然后才是城管和城管副队长,年仅45岁的生命遽然而止,终归令人惋惜。这与他是不是城管副队长、是不是好领导没有任何关系,甚至跟他是不是好城管也没有任何关系。哪怕他做城管工作时曾掀过小贩的摊子,踹过走鬼的苹果,都不应影响人们对其生命的消逝表达惋惜之情。这是人类共通的情感。
不过,即使此前连续65天夜间执法整治“六乱”,但从目前报道来看,也尚难断定李志军猝死就是积劳成疾甚至过劳而死的。顾名思义,“夜间执法队”当然是夜间执法的,工作到凌晨三四点也属正常现象。不正常的是,李志军连续65天连轴转而不得轮休。即使目前还不能断定这与其猝死有必然的联系,但也起码表明,这样的工作制度和方式是违反劳动法的,也是不人道的。即使是李志军高风亮节自觉放弃轮休,也是不应鼓励的。
但事实上,连续65天不得休息很可能是迫于无奈。据称,夜间执法队总共才18个人,要负责整个广州市的“六乱”整治,人手短缺不能轮休。另外,城管队员执法时又常常处于紧张状态,盖因暴力冲突随时发生,其压力可想而知。不过,是否可以通过白天、夜晚交替执法进行更科学的资源配置?
往者已矣,但来者可追。李志军去了。唯愿其走好,也愿其亲人节哀顺变、多多珍重。俗语说:“人死为大”,所以即使对城管没有好印象,也大可不必对死者恶言相向,以致在其亲人的伤口上再撒盐。至于对死者的评价应实事求是,不拔高,不贬低,还要避免拿死者说事,甚至将其符号化、工具化,以期达致某种目的倾向。
(编辑:晓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