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接十七大共建和谐
■由政府、集体、个人筹资建立养老保险制度
■实行个人账户模式,现在缴费与将来待遇挂钩
■青壮年劳力采取“培训就业”保障方式为主
本报记者 马汉青 通讯员 张祥 梁嘉敏
千百年来,农民的养老都要依附于土地,然而,随着经济社会的急速发展,这变得越来越不牢靠。广东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加快,被征地农民数量不断增多,其生产生活问题日益突出。建立被征地农民生产生活保障制度,被广东解决社会保障若干问题的《意见》列为第一件大事。
“农民也有养老金,开天辟地头一回!”这是去年9月以来,省劳动保障厅选取了多个县(区)开展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试点时,众多受惠老农的由衷慨叹。据初步统计,广东现有被征地农民292万。目前,各地各部门正抓紧贯彻落实,尽快将被征地农民纳入保障范围。
三方筹资实现“老有所养”
被征地农民将来如何摆脱土地的束缚,实现“老有所养”?《意见》提出了明确的解决之道———按照政府、集体、个人三方合理负担原则,筹集费用,建立起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制度。
其中,政府承担起“当仁不让”的责任,建立补助农民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机制。政府采取定比或定额的方式对农民参保缴费进行补助,同时承担风险准备金,应对长寿风险和待遇调整。在缴费构成上,体现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扶持相结合的“三方责任”,而且,农民个人只出“小头”。集体承担部分由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从征地补偿和规定比例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收益或集体资产经营收益中列支。政府补助部分,可以从当地政府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中安排。
还有一个亮点是,对已年满60周岁的老年被征地农民,个人不用缴费,直接按月发放老年津贴。
月标准:个人账户总额/180
新政策一个重要突破,是明确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制度模式———完全积累的个人账户模式。实行统账结合模式的地区,也应逐步向个人账户模式过渡。
这一制度设计有什么好处?有关专家介绍,它比较好地体现了缴费及保障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低起点、广覆盖、多层次等原则。特别是,被征地农民最关心的待遇计发,通过个人账户模式更是“看得见摸得着”。
具体而言,基本养老金月标准,以个人账户本金和收益总额除以180,现在交多少钱,将来享受多少待遇,清清楚楚,农民有信心。而且,个人缴费可多可少,比较灵活,适应农民收入不稳定、经济能力有差异的特点,有利于低水平起步。
青壮年以培训就业保障为主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新政策中,并不只是考虑到养老保障问题,还通盘考虑了被保障对象的生产生活,对青壮年劳动力,明确:16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的,采取“培训就业”保障方式为主。
为此,《意见》提出多项措施。比如,对城市规划区内的被征地农民,将与城镇居民“一视同仁”,享受与城镇居民统一的公共就业服务和相关培训扶持政策。对城市规划区外的被征地农民,则与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相结合,根据其条件纳入“百万农村青年技能培训工程”和职业技能培训就业计划等。
此外,在新政策中,还有一个重大利好,是明确了“留用地保障”。今后征收土地,征地单位要留出或划出实际征地面积的10%—15%用于被征地集体作生产发展用地。专家说,这有利于其更直接、更持久地分享土地开发成果,相当于为他们“养了只会下蛋的母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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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启动“做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正加紧申请国家试点,珠三角六市已实现当期“做实”
本报讯 记者马汉青、通讯员张祥报道:广东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已超过1000亿元,居全国首位,约占全国的1/5。深圳、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等珠三角六市已基本实现做实“个人账户”。目前,广东正抓紧申请纳入国家做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试点。这是昨天广东社会保险学会举办的“做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研讨会”传出的好消息。
做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广东1800多万养老保险参保人意味着什么?据有关专家介绍,我国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个人账户归个人所有,是我国应对未来人口老龄化的重要措施。然而,由于目前各地为保证当期发放,需要透支个人账户,形成个人账户“空账”。一旦个人账户“做实”,就变成了实实在在的积累,真正实现“统账结合”模式的目标。
研讨会透露,广东将按照统一部署、分类指导、逐步做实的思路,在确保基本养老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的基础上,从2007年7月1日起做实个人账户。2007年6月30日前已退休的人员,个人账户暂不做实。在做实的原则上,根据各地情况,分别指导,逐步推开,部分统筹区按8%的比例做实当期个人账户,2007年6月30日前的个人账户逐步做实;部分统筹区按3%的比例做实当期个人账户,并根据基金收支情况逐步增加做实比例,2007年6月30日前的个人账户,视条件逐步做实。做实后的个人账户基金与社会统筹基金实行分账管理,互不占用,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投资运营,实现保值增值。
(编制:日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