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歌
限价房与市场上商品房的差价,实际上已经扭曲了价格信号,各色人等必定想尽各种招数追逐差价,差价所带来的权力寻租、转让牟利就难以杜绝,最终还是扰乱了市场
“双限双竞”、“三限双竞”据说是广州首创,也就是政府在批地时限户型、限套数、限销售对象,制定最高限价,进行竞房价、竞地价
的招标。“只会生孩子,不会起名字”据说也是广州人的天性,所以对这些由开发商买地建设、政府限价销售的住房,是经济适用房还是商品房也没太计较———房价飞涨风头火势,市民百姓怨声载道,政府官员心急火燎,反正先“生”下来再说,说不定阿大老二的名字生命力更强。
时光飞逝,眼看房子就要建好即将开盘,开发商却透露“怎么卖让人愁”:因价格诱人估计“抢破头”,政府正酝酿办法“卖给该卖的人”。社会对限价房也有各种担忧,如什么人、通过什么途径取得购买资格。有人担心,限价房可能制造出一个滋生暴利、特权的房产黑市来。政府初步设想是通过房屋交易系统来甄别首次置业者,但有市民质疑其做法难以周详:假如一家三口轮流用不同的名字购房,那么就可以买三套了。(《羊城晚报》7月18日)
限价房不知怎么卖、不知卖给谁,正因“妾身不明”。依照住房制度改革的方案,住房体系包括三个层次:高收入者购买和租用商品房,向中低收入者提供经济适用房,向最低收入提供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由政府下达投资计划,房地产公司开发销售,免收土地出让金,各种收费减半征收,开发商利润不超过3%,实行政府指导价。(国务院1998年23号文件)据此衡量,限价房都不“靠谱”,肯定不是廉租房,也不是经济适用房,比较准确的界定或许是“政府限价的商品房”。
政府一限价,市场就发笑,因为限价是对市场规律最无知的冒犯。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前世界银行副行长斯蒂格利茨指出:“尽管政府是极强有力的,但它们也不能取消供求规律,就像不能取消万有引力规律一样。当政府试图干预供求规律的作用时,供求力量将失去平衡。或者出现超额供给,或者出现超额需求。短缺和过剩会产生出它们自身的问题,往往比政府政策原本要解决的问题更糟。”
限价房不过是对这一结论作出新的生动注解。限价房怎么卖,不过是麻烦的开始:如何将有限的限价房分配给大量的合资格置业者(超额需求)?如果是先到先得的排队原则,又怎么杜绝雇人排队和倒卖排号?如果是撞大运式的摇珠选号,又跟彩票有何区别?还有,房子到手后是否可以转卖?是否限定转卖的时限?是否转卖时要政府回购?政府又以什么价格回购?……如果对此都作出繁文缛节的规定,那么“双限双竞”、“三限双竞”恐怕得改为“X限Y竞”了!
政府招标竞房价、竞地价,似乎是对市场规律的尊重,其实不然。限价在前,招标在后,限价房与市场上商品房的差价,实际上已经扭曲了价格信号,各色人等必定想尽各种招数追逐差价,差价所带来的权力寻租、转让牟利就难以杜绝,最终还是扰乱了市场。
事到如今,是时候从整体上反思现行的住房制度了。政府有责任照顾弱势群体,但绝不能把社会福利与市场机制混淆在一起,直接介入住房市场其实是角色混乱。政府若不改变“以地谋利”的“土地财政”,增加土地供应缓解供求紧张,又不着眼于建立起完善的住房保障体系,通过福利政策让低收入者租得起房、通过财税政策让中等收入者买得起房,同时规范市场秩序,遏制过度投机;而是着眼于在限价上做文章,认为政府强势控制房价“决心很大”、“信心很足”就一定马到功成,结果必然陷入更多的麻烦。
斯蒂格利茨的观点实在发人深省:“政府试图干预供求作用提供了一个重要的值得注意的教训:谁要是忽视供求规律的作用只能是自找麻烦。这似乎是政治家们需要一遍又一遍温习的教训。”
(晓航/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