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涛
申请者到底该不该享受低保,要在社区召开的低保听证会上,由左邻右舍们说了算。记者昨日从全市民政工作年中分析会上获悉,从本月起,将在全市各区县推广城市低保听证制度。
(《重庆晨报》7月18日)
享受低保要由社区主任、本社区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本社区居民组织听证会,并且必须有2
/3的听证团成员举手表决同意,低保申请者才能享受低保。这种做法咋听咋都感觉荒唐。正如民主不能决定商业征地拆迁一样,享受低保也不能由社区居民来民主投票决定,邻居无权决定我明天的晚餐。
低保是国家对家庭贫困、无力维持正常标准生活的公民的一种救济,这种救济是体现国家对公民的关怀和体恤,只要具有公民资格并且符合法定条件的公民都有权享有低保的待遇。因此,决定某人是否应当享受低保待遇,应当依据法律的规定,并结合他的生活条件,来决定他是否应当享受,而不是由民主投票决定。因为,即使是社区的大多数人也不能剥夺国家赋予某人应当享受低保资格和待遇,少数人不能享有违反法律剥夺他生存资格的特殊权利,多数人当然也不应当享有。
严格地讲,即使是民主投票,也不能由社区的所谓多数人来投票。因为,一个处于温饱线以下的公民所享有的低保待遇,是由全体纳税人的对于这部分人的体恤,是由全体纳税人来“埋单”,一个社区的多数人怎么能代表全体纳税人来投票呢?而且,社区的投票完全可能因为社区的人被非理性的情绪蒙蔽,从而使真正的该享受低保的人不能获得这一应得的待遇。
如今,也许民主是一种稀缺的资源,人们出于对它的渴望而频频在各种领域试验引导民主,从北京酒仙桥的民主投票决定拆迁到教育部提倡的民主投票决定确定贫困大学生资格,民主试验泛滥成灾。不过,千万别把民主当成了万能,在决定低保户的肚皮的问题上,最好请民主走开。
(晓航/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