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之纯
“利益集团看不起穷人,弱势群体受困八大歧视”—————这是7月17日《中国经济时报》一篇分析改革难点报道中的观点。文中认为,当前改革的代价绝大部分由弱势群体承担,而进步的成果却主要由既得利益集团享受。而既得利益集团还人为制造歧视,特别不公平地对待弱者,使得一些地方已经“强者横行,弱者向
隅”,成为“中国社会面临的最大问题”。
“利益集团看不起穷人”,这确是无遑多论的世相。从公然宣称“不为穷人盖房”的房地产利益集团,到屡屡发生“见死不救”丑闻且“回扣”、“变脸药”盛行的医疗和医药利益集团,再到利用剥夺工人利益成就“改制”的企业家群体……可以说,中国改革的一些既得利益者确实是越来越张狂了,张狂到视穷人如无物,乃至公然表示轻蔑不屑的程度。
在笔者看来,至少有三种原因造就了这种怪异现象:首先,这证明了当前一些利益集团的既得利益,并不是遵从公平的原则或通过正常的市场行为所获得的,而是更多借助了与权力的勾结。这使得他们往往对弱势者不屑一顾,而且在面对来自弱势者的抱怨批评时也不肯作出道德反思,而是“反唇相讥”,乃至胡搅蛮缠。
其次,利益集团看不起穷人,相当程度上也有着法律制度不周的原因。比如现在的户籍制度以及与之相关联的同命不同价、同工不同酬制度,都是“看不起”人的制度。
再次,诸多利益集团的利益,正是通过制造阶层歧视、加大社会不公所得来的!比如这几天媒体正在讨论“同工不同酬”的问题。在这一问题背后,便有着一个“通过歧视获得利益”的悖论。为什么那些“临时工”甘于接受相差数倍的低报酬?原因就在于他们已经习惯了被歧视。正是这种歧视的氛围,使得某些企业不惧将“压榨临时工”作为“利益最大化”的秘诀;正是因为歧视的“被认可”,农民工为城市作出了巨大的贡献,然而城市却不必为他们担负任何责任。
利益集团看不起穷人,深层次是法律制度还没有能够特别有效地保障穷人,权力还没有能够普遍地尊重穷人,公平的阳光还没有普照到穷人。
(晓航/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