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图记者 欧阳四平 见习记者 陈骁鹏
房价一路疯涨,上演几多人间闹剧
深圳房价今年以来如过山车一般的暴涨,两月涨幅超过50%,直逼100%,刚签定合同还没有来得及办完过户手续,就发现房价又涨了数十万甚至百万以上。于是有人懊悔有人欢喜,更有卖家签完协议后就反悔,宁愿赔
买家违约金也要毁约。疯狂的房价面前,上演几多人间闹剧。
房价涨不停 业主屡变卦
买主高先生愤而向公证处讨说法
深圳一对母女,4月份通过公证,委托中介机构卖房,母女签好合同收了数十万元定金,到6月份办理过户手续时房价几近翻番,一套100多平方米的商品房,两个月之内市场交易价格暴涨100万元,懊悔卖亏了的房主于是向买家表示“不卖了”,而对于已经做过的委托卖房公证,母亲则坚持说女儿当时不在场,是与女儿长相相似的人帮忙做的,所以公证是假的,不能算数……深圳市公证处已经对“真假女儿”公证事件展开调查。
去年12月,高坚波在某房产中介公司看中了位于罗湖区布心村的一套房子,面积171平方米,房产证上登记的权利人为陈女士和她的女儿蔡小姐。找到业主陈秀萍后,双方通过中介签订了买房合同,约定每平方米1.3万元左右,总价230万元。房屋交易过程中的所有费用均由高支付。
但没过多久,事情出现了变化,陈委托中介通知高,声称房价上涨,要求房屋总价多收25万元,即255万元。通过协商,高答应了陈的要求。并交了25万定金。高还和陈约定,等房屋的手续办好后就去公证处公证。
由于陈女士的女儿蔡小姐在新西兰读书,今年2月13日,蔡小姐给母亲写了一份委托书,称自己与母亲联名购买的上述房产,自己同意并委托母亲陈女士出售,并代表自己签署一切出让文件。蔡小姐在委托书中承诺:“受托人在授权范围内签署的文件,我均予以承认。”该委托书经我国驻奥克兰总领事馆予以公证。
今年4月27日,双方到深圳市公证处对房屋买卖协议进行了公证。接下来,高只等着到国土局去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按照计划,买卖将在6月15日落定。但事情再次出现变动,陈再次通过中介告诉高,说房价已上涨到1.8万元/平方米,如果卖给他,将损失100万元。6月18日,当高找到中介协商时,中介声称,陈已经撤销了公证,不卖的理由是,女儿要结婚,房子要留给她。
为了得到房子,高先生拿着公证书到国土局要求办理过户手续,但国土局房产登记中心告诉他,已经收到市公证处的书面通知,通知称由于房产的所有人之一蔡某某投诉没有在委托书上签字,并且不同意转移房产,要求暂停办理过户手续。
到手的鸭子飞走了,高先生认为陈女士不该出尔反尔,公证处更不该公证后又随意发函说公证有假。“房主明显是觉得房子又涨价了,不想卖了,找个借口随意毁约。”
高先生说,这套房子在4月初开始谈价格的时候只有每平方米1.2万元,4月底涨到1.5万元,到现在才过了两个月又涨到了1.8万元/平方米。办理买卖手续这段时间,房价上涨了100万元,房主认为卖亏了。但已办了公证的协议,哪能说毁约就毁约。
上周四,高先生来到市公证处要求讨个说法。公证员赵先生说,当时做公证时确实是母亲陈女士带着女儿一起来的,身份证等也都是原件。后来由于其女儿投诉说当时自己没有来做公证,来的是替身,所以公证处发函给国土局,要求在调查期间暂时停止办理公证。
市公证处罗主任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说,案件发生后他们及时做了初步调查。母亲陈女士当时肯定在场,女儿是否替身目前正在做鉴定笔迹。
据罗主任介绍,他们已经对陈女士和中介机构进行了调查,两方面互相推卸责任,都不承认是自己带的替身。罗主任认为,这个案件有些蹊跷,可能当时陈女士的女儿确实没有到现场。但她母亲陈女士有女儿的委托书,现在反悔,肯定是不对的。
记者了解到,在市公证处,每年都会出现几百宗提供假身份证、假材料来公证的案例。罗主任表示,一定会严肃查处这一事件。如果有人涉嫌通过提供假资料或作假骗取公证书,不仅要赔偿损失,还要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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