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评论员
据《财经时报》报道,近日全国500余家汽车经销商共同策划了一份《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修订草稿,递交至商务部,商务部已经开始着手调研并制定修改方案。《办法》经过多年讨论之后才艰难出台,但生效日期一推再推。想不到的是到今年6月,距离2006年12月31日正式实施之日仅过
了短短半年时间,各方的质疑之声又将其推向了舆论的风口浪尖。
具有中国特色的汽车4S店与厂家的关系近几年来极不正常。在2004年之前汽车市场供不应求之时,经销商把厂家当成老子供,事事惟命是从;2004年当汽车市场首次出现供大于求时,厂家和经销商顿时成了“难兄难弟”,有少部分经销商公然叫板厂家,大有翅膀硬了要翻身之势。去年年底《办法》实行,厂家着手清理门户,又让经销商感到“五雷轰顶”。在市场供求关系这位导演的编排下,厂商关系的演变犹如一场场话剧,生动且形象。
此次经销商联合提交修订草稿的内容,主要焦点集中在厂商话语权方面。《办法》的初衷,是为了规范汽车市场销售秩序,减少售后纠纷,提高消费者权益保障,厂家和经销商两者的关系确定为授权与被授权的关系,两者是公平的、相互制约的。但事实上,单从《办法》的各项条例来看,汽车厂家的主导作用更加强大了,话语权更大了;而经销商则变得更弱势,能否卖车、怎样卖车都要看厂家的脸色。《办法》实施以来,现在的情形是厂家对经销商的一切活动都可以进行干涉,包括店内装修、零配件供应、办公用品,甚至手纸都是指定购买,经销商的弱势地位可见一斑。这样的“不平等”条约,当然遭经销商炮轰。
据2006年汽车工业协会的数据显示,全国3万家汽车经销商中只有7%的有授权,而93%的没有授权。在此情形下,厂家为了完成销售任务一定会想办法,这个办法就是促进现在还没有“合法”身份的经销商尽快取得“合法”地位。但事实是在中国完全靠4S店卖车是不现实的,中国的汽车市场需求是多样化的,因此中国的汽车销售模式也应当是多样化的。而厂家要想完成销售任务,除了政策上要有重大突破,也得依靠那些灵活机动的下级经销商。这次500余家汽车经销商集体声讨《办法》,可以看出《办法》还是有很多有待完善的地方,至少在如何平衡厂家与经销商的利益方面,还是可以做得更公正一些。
(敏华/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