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吾
现在,但凡有点名气的人,几乎都要遭到“恶搞”,“恶搞”一个人太方便啦,看谁不爽是吗?到网上去,随便编一段什么“新闻”,就能轰出点动静来。当然,这种方式,想要报复因为顺手拿了你几根葱的邻居,基本上是无效的,因为他没有名气。名气,可以说是一只股票,有人纷纷想在这只股票上投点资,
借此赚点吆喝,更有网站想当幕后操盘手,将这只股炒旺,渔翁得利,数数点击率这种“钞票”。
前几天,一名网友自称是“西安市南院门派出所的警察”在某著名网站上发了一个骇人听闻的帖子———著名作家贾平凹在西安嫖娼,后被送往南院门派出所。帖子上还说,在派出所,贾平凹自己主动要求交罚款,但被警方拒绝,后警方打算通知西安的媒体来派出所采访。为了避免自己的丑闻曝光,贾平凹主动要求为大家写字。“考虑到老贾的字最近很值钱,办案人员同意了他的请求,有关人员准备了纸张笔墨,贾平凹写了一夜的字,充交罚金。天亮后,贾平凹电话通知家人拿来图章,逐一盖了印章,才尴尬地走出派出所。”
这则新闻一经贴出来,立即被众多网民判定为“假新闻”。确实如此,稍微有一点法律常识的人,都能看出来,这个所谓的“派出所警察”犯下了最低级的错误。首先,这位“派出所警察”将贾的“作案”模糊带过,时间、地点、人证、物证都没有交代,让人不得不对帖子内容的真实性产生质疑;其次,收罚金是要有收据的,一幅画的收据如何开?
几小时以后,愤怒的贾平凹在网上发表了声明,他表示:“相信稍有常识的网友作个简单判断就可以看出这是一篇漏洞百出的造谣之词……就此,我作出两点声明:一、不排除通过法律渠道调查谣言的来源并追究其法律责任;二、不排除通过法律手段追究天涯社区和狗仔网相关责任。”
这则新闻可以评为在网络“恶搞史”上最为拙劣的一则假新闻了。相比之下,近日有网友在论坛上发表《玉女杀手孙菲菲和作家郑渊洁偷情被抓?》的那张帖子就显得高明多了。郑渊洁年前在某电视台参加一档节目,曾经点评说:“我就是喜欢看漂亮的女孩,所以我支持孙菲菲。”沿着这条线索所编造的新闻多少有点靠谱。这名网友在帖子中称,据一个在北京朝阳某派出所工作的朋友爆料,他在今年1月一天晚上的检查中,发现演员孙菲菲与著名作家郑渊洁在一家宾馆里开房,因未涉及卖淫嫖娼,故二人只被检查了身份证。
空穴不能来风,如今的网民都很聪明,但是再聪明也聪明不过炒“假新闻”这只股的“操盘手”。追溯这帖子的来源,竟然是一个在网络上名气颇大的网站,难道他们就判断不出新闻的真假属性?如果这个嫖娼的人是李平凹或者贾平凸,这个帖子早就被淹没在不断滚动翻新的帖子林里,或者当放屁一样被放走了,所以,也难怪这名“派出所警察”要将“屎盆子”往贾平凹头上扣。
有网民分析,这个发帖害贾的人“极有可能是个文学梦破碎的文学青年,借着糟蹋贾平凹的机会,发泄自己对中国文学的积愤”;另一种可能是“他曾经求教过或求助过贾平凹,但他的功底太差,没有得到过贾平凹的认可;还有一种可能是“他的文字一直不被贾平凹主编的杂志认可,投了很多稿件皆石沉大海”。
作家抄袭、吵架、打架等新闻,我们听多了,如今来了个嫖娼的,接下来又该是什么?杀人的?放火的?
且不说这些新闻的力量到底是否足以摧毁一个名人在其崇拜者内心的地位,但是,它足以摧毁一种信任。那就是对网络的信任。网络的自由是伴随着自律而存在的,如果失去了道德底线,失去了基本的可信度,其结果往往“全盘皆输”。
我想,这个“嫖娼门”事件,老贾要是认真追究起来,也不是没有办法的。网络上的人,总是以为自己穿了隐身服,匿个名就能为所欲为,怎么惊险怎么恶毒就怎么造,但是,他可能忘记了,他的IP地址是无法销毁的,这是他担负责任的证据。别以为他穿着马甲我们就认不出他,别以为他隐着身我们就看不到他,小样!
(日京/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