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侵财型案件所占比重最大,专家认为与爱慕虚荣互相攀比有关
北京今天消息 据今天《北京日报》报道:近两年的时间里,北京市司法机关共批捕了114名在校大学生,在他们所犯案件中,以侵财型案件所占比重最大。
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检察官梁彤对案件分析发现,在校大学生近两年的犯罪呈
现以下特点:
1、侵财型案件所占比重最大。盗窃、抢劫、抢夺、诈骗、合同诈骗、敲诈勒索等侵财型案件共52件。
在52件侵财型案件中,盗窃案所占比例较大,有43件,占侵财型案件的82.69%。盗窃案发地点集中,主要集中在教学楼的自习室、图书馆、宿舍等学生主要活动区,犯罪嫌疑人趁这些地方无人或少人之际下手。较多盗窃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存在多次实施盗窃的行为。
如中央民族大学物理系学生吴晓,多次在学校自习室趁同学临时出教室之际,窃取手机及钱包等,其中在批捕阶段认定的四次盗窃中,涉案金额已达4000余元。
2、故意伤害案多由各种小纠纷诱发。这些小纠纷多是口角纠纷、债务纠纷、赔偿纠纷、交友纠纷等。
如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机械工程及自动化学院学生张文,在本校一学生宿舍内,因说话声音大,影响吴某打电话并发生口角,之后张文故意再次激怒吴某,二人互殴,张文用事先备好的剪刀扎伤吴某。
3、寻衅滋事案多因酒后失控造成。在校大学生所犯非侵财型的33件案件中,酒后犯案的就有16件。
如北京工商大学学生王军、王奇、宋凡,酒后将海淀区阜成路、增光路、阜北街等处的电话亭、电话听筒、出租车站牌、护栏、广告宣传栏等物砸坏,经鉴定价值人民币6990元。
此项调查与统计,也分析了导致在校大学生犯罪的5个不良心理——
1、虚荣心理20岁左右的大学生,大多具有极强的表现欲,也亟须被他人认同,但若寻求不当,就可能使一些思想不成熟的大学生产生过分虚荣心理,并寻求各种途径满足虚荣心,甚至犯罪。
2、攀比心理过强的竞争意识在有些大学生身上转变为不良的攀比心理,且这种攀比是在物质享受方面。
3、盲从心理在遇到问题时,有些大学生辨别是非能力不强,不能独立作出正确判断,容易受周围环境的影响,产生盲目从众心理。如果周围的影响为不良影响时,一些大学生就容易在盲目不清的情况下,陷入犯罪泥潭。
4、报复心理一些大学生在纠纷中不能理智地解决问题,不能控制过激行为,还产生报复心理,犯下更大的错误。
5、嫉妒心理原来在中学的一些佼佼者们,在进入强者如云的大学后,感到了压力。他们对自身的期望值较高,但理想与现实的矛盾,又引起对自我的怀疑,久之造成不健康心理。(本文中大学生姓名均为化名)
(倩茹/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