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户外广告布局专项规划》批前公示,广征民意
本报讯 记者蒋铮报道:车速开到100公里时,突然看到大幅“比基尼”美女向你招手,司机能不心猿意马?今后,广州市黄埔大道、新光大道两侧将禁立户外广告,以免司机开车分心。记者昨天获悉,《广州市户外广告布局专项规划》已公布在
“规划在线”网站(www.upo.gov.cn),市民如果有意见,可以在5月28日前发电子邮件至gzghgs@126.com,或者在网站论坛专区发表意见。
此次规划研究的户外广告,是指在户外独立或借助建(构)筑物设置的、向公众显示商业、服务信息的商业性广告或显示其他内容的公益广告。许多在户外能见到的广告牌,实际上并不属于户外广告,不受《规划》限制:不另设构架、构筑物的悬挂、张贴、印刷或手写广告,如广东国际大酒店大楼上高达几层楼的墙面广告;利用交通工具,包括各种水体漂浮物和空中飞行物设置的移动广告,如“珠江夜游”船上的移动广告;交通标志、路牌、指引牌等。
本次规划在广州市域范围内划定七处城市标志性重点区域作为规划特殊控制区,分别为:珠江两岸沿线、白云新城-白云山地区、传统城市轴线地区、新城市中轴线地区、琶洲岛地区、洛溪岛地区以及大学城地区。上述地区应根据规划要求,编制下一层次户外广告详细规划。
道路沿线户外广告政策规划

(Robby/编制)